昆仑文章页

          

论贾湖骨笛、龟甲和叉形器的真相

──兼驳“万物有灵论”

       《舞阳贾湖》(以下简称《贾湖》)大型报告,以该遗址的出土材料,不仅展示出“贾湖人有着惊人的数学知识”,“已掌握了一定的天文、气象历法和定向知识”及“物理、化学知识”,并且证实“贾湖文化为太昊氏部族所创造”(1),从而第一次使我们有可能以系统的考古学证据来直接验证古代文献以伏羲为文祖的记载、传说和神话。这就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贾湖》为研究中国传统科技和思想文化的初始起源提供了迄今为止最丰富、最原始、最直接从而最宝贵的实证材料。这些无价之宝重见天日,乃中华民族之大幸!接下来的问题便是,能否识宝?特别是这几种代表贾湖文化的典型器具的真相能否弄清?是中国传统科技和思想文化能否正本清源的关键。可惜的是,《贾湖》对贾湖人物化其精神文化的这几种重要器具,从当今流行的“万物有灵”论及其派生的“龟灵崇拜”、“太阳崇拜”、“卜卦工具”、“凤鸟图腾”诸说的条框出发,将其功用和文化内涵,往“原始宗教法器”的模子中生搬硬

套,由此得到的种种说法不仅不能自圆其说,而且作出“中国的思想文化在很大程度上起源于原始宗教”这样毫无历史和逻辑依据的结论(1)。对此,我们当然是不能苟同的。为什么它们不是宗教法器?到底它们的真相是什么?其依据何在?下面来一一予以考证,以抛砖引玉。

一. 它们为何不是宗教法器?

       在规模较大、随葬品较多的贾湖墓葬中,以其各种组合同出的,除了骨笛、盛有石子的龟甲和叉形器这三种器具外,还有较为精制的石斧也同这三种器具分别以其

1、2或3种的组合而同出,因而,对认识这三种器具的真相不可缺少。这几种器具,从其形制、刻纹、使用痕迹和随葬情况来看,为“居特殊地位的人、甚至氏族首领长期经常使用”(1)而对维持氏族生存和繁衍有重要意义;从其用料、制作工艺和使用性能来看,“至少在当时是处于领先地位的”(1),都是集当时科技最高成就之大成。如将 它们认定为“宗教法器”,无异于把殷商时期的神权统治提早到其五、六千年前新石 器时代早期,显然,既不符合宗教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和逻辑;也不符合精神文化乃至人类社会发生和发展的历史和逻辑。

       人类进化史告诉我们,处于任何一个进化阶段上的人类社会,其精神文化都由

(1)从对自然的感性认识出发的理性思维──科技知识、(2)形象思维──艺术和(3)从对超自然的幻觉出发的非理性思维──宗教意识所构成;其中何种成分起主导作用决定该社会的兴衰存亡(2)。就像生物生存竞争乃至现代人类社会的市场竞争及国际竞争中的“适者生存”、“用进废退”的进化规律一样,生存竞争中的各氏族服从优胜劣汰的进化规律,谁能理智地用领先科技来驱动其社会生产力发展而维持其人口的再生产,谁就能维持其生存和繁衍;谁能更理智地用领先科技来驱动其社会生产力的更大发展而维持其人口的扩大再生产,谁就能壮大和发展;否则,就会衰退以至被淘汰。人类社会进化的这一普遍规律,早以被易经总结成“穷则变,变则通”的教导,并被中国历代王朝的兴衰史和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历史所反复证明,也为世界各民族的兴衰史、包括三大古国衰亡和西方列强兴衰史所反复证明。最近一美国学者,总结了四千年来世界最重要城市(包括一千年前的开封在内)的兴衰史,得出的第一条历史教训便是:“保持科技领先和健全的经济政策极为重要”(3).从人类社会的兴衰取决于能否以领先科技来主导其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这一普遍规律来看,如这些集中当时领先科技的器具,竟是原始宗教的“法器”,而不是主导其生产发展的科技器具,那么,贾湖文化就会像殷商神权社会或一千年前开封市的繁荣一样地短命,而根本不可能维持

1200年之久,更不能将自己的文化传播到四周。因此,“宗教法器”说在根本上是违反历史规律的。

       “万物有灵”论是英国学者泰勒(E.B. Tylor, 1832-1917)于十九世纪末,为当

时英国殖民者管理土著民族寻找理论依据而提出(4)。不久就暴露出种种漏洞,一些西方学者对其修补,而各自强调“自然崇拜”、“图腾崇拜”、“活物崇拜”等形形色色的崇拜论(5)。其实,它们充其量只是对宗教和神话起源的一些假说,从来没有得到系统的论证和检验;即使在西方人类学和考古学界都受到致命的批判。西方人类学功能学派开山大师之一的B. Malinnowski, 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就依据自己对 一 些 土著部落的调查指出:“泰勒对于原始宗教的见解固然重要,但因所据事实范围太

小,以致将初民弄得过于幻想、过于迷信。晚近专家实地研究的结果证明:野蛮民族关心渔猎农时节候等事者较多,关心梦幻和怪异或解说中邪等事者较少;而且原始宗教的好多方面,都无法局限在泰勒的‘万物有灵’论的狭小范畴之内。”(6)他以亲自对新几内亚的一个“仅靠尖棍和小斧就能收获粮食供养其人口而有余”的部落的调

查,证明“土人将两个领域划分得清楚:一方面是一套谁都知道的自然条件、植物生长的自然顺序、一般可用篱笆和农作来预防的害虫和危险等;另方面是意外的幸运与坏运。对付前者是知识和工作,对付后者是巫术。”(6)没有生存竞争压力的土人尚如此,在生存竞争压力下的原始人当如何就不言而喻了。

      这样没有生存竞争压力的土人部落,如何处理科学与巫术这两个领域的关系?

Malinnowski以其调查结果证明:“巫术虽然凭借强烈的欲望或不遂愿的感情、自然崇拜及其仪式而得到鼓动力,虽然它凭借巫术师所有的个人声望、社会势力和成功案例等而得到鼓动力;它虽然有这一切鼓动力,但究竟还有失败,还有破坏──假如我们不以为野蛮人也同样知道这类情形而加以解说的话,那就对他们的知识、逻辑和对经验的把握,就估计得太低了。”“人能认识他的四周,能利用自然力,都是原始知识或科学的力量,人有了这些便有其生物学优势,远超过自然界的其它生物”(7)。这就是说,即使是野蛮人也有认识和利用自然而取得的经验、逻辑和知识,也能从巫术的失败和破坏中取得教训;即使是在无生存竞争压力的土人部落中,巫术也不可能将所有的人长期愚弄下去;其生存繁衍的长期维持也需以科技为主导。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知识考古学(Cognitive Archaeology)作为考古学的新部门

出现在西方以来,对人类思想和符号文化进化过程的考古研究出现了新局面,使当今学术界对人类理性思维、甚至创造性思维进化过程的认识已追溯到二十五万年前现代人类起源的时代。全世界范围的人类化石遗存和遗传基因的比较分析证明: 与 标 志 人与其它生物之本质区别的器具制作,是与其创造性思维相伴随的;自器具的制作把人类同其它生物区别开来、并在距今四万年前对人类社会和文化生活起决定性作用以

来,器具设计和制作技术上的创造性思维对器具制作的影响成指数增长,以致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出现了人类创造性思维大“爆炸”,从而主导人类社会和文化进入新石器时代。从此,作为人类创造性思维主要物化表现的生产工具,便成为驱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生产力要素(8)。同人类思想进化的这一历史规律相对照,《贾湖》“宗教法

器”说的荒谬性昭然若揭;其所依据的“万物有灵”论的伪科学本质则暴露无遗。

       既然“万物有灵”论早已破产,但它在学术界的影响何以依然存在?这也是

Malinnowski曾讨论过的问题。他认为此论易被人们想当然地接受和滥用,易被人们推广到人类文化和文明的一切领域,当成一条既可对点滴发现任意抒发想象、又可避免做艰苦考证的捷径,而得到广泛采用,以致其影响长盛不衰(5)至少从客观效果来看,其对发展中国家古代文化、特别是世界古国文明起源的妖魔化作用是明显的,从而其衬托西方文明优越论之效用,较疑古思潮和历史虚无主义有过之而无不及。对此论,考古工作者尤其应当慎重,不要让自己辛辛苦苦发掘出来的无价之宝,沦为妖魔化自己祖先和民族并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廉价材料。

       将“万物有灵”论导出形形色色的崇拜论,尊为普遍规律,视为人类有生以来便有的本性,而当作考古学的前提公理,不分时间、地点和条件到处套用,甚至冒充成其“精神文化”内容塞进代表新石器早期文化的贾湖文物中,来取代其极其宝贵的真实内容,既违反“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的哲理,也违背“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常识,更同考古发现和人类学进展相冲突。Malinnowski也指出:“依据我们对于图腾心理的调查,原始宗教本来就较接近实际,本来就较接近于野蛮人对于实际生活的直接兴趣,不似泰勒和早期人类学家所注重的‘万物有灵’论。”(6)

       越来越多的考古发现证明,对某些自然物的崇拜,不是人类有生以来便有的;各氏族、部落乃至民族都是在其进化的一定阶段逐渐形成某种自然崇拜,且崇拜的具体对象各不相同,而同所谓“万物有灵”、“活物崇拜”相差万里。中国新石器时代各地区、各时期的先民,对自然物的崇拜都各不相同,合起来也仅限于能作方向和时令参照物的鸟、鱼、虫、蛙、龟、鹿、犬、人、日、月及其它星体;且各有其发生和发展的过程,都是先民长期重视利用这些自然物作时令和方向信使之传统的神化产

物。自旧石器时代以降,凡靠以植物作主要来源的原始采集为生的氏族,都自然而然地把认知方向和时令,当成维持其生存繁衍的头等大事;都从本地的自然物中模索出候气特征最明显者为标志,而形成自己传统的定向器和物候历(9);新石器时代中期以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个人独立于自然和集体的自由度越来越大,各地氏族和部落便以越来越浓的神化色彩来强调这些自然物的形象,以因神设教,使重视这些信使的传统和知识得以世代相传。这一神化过程在商代中期达到完成,由此龟灵崇拜、凤鸟崇拜、龙崇拜、太阳崇拜等等,便扩散开来而成为众多器物的外壳,并由随之而形成的文字载入传世文献。

       因此,以“万物有灵”论导出形形色色的崇拜论作为理论基础,把同后世完全神化的某些器物在形制和纹饰及随葬情况上的点滴表面形似,来解读远古文物,必妖魔化其天真纯朴的本来面目和科学内核,必得出“中国的思想文化在很大程度上起源于原始宗教”的结论。面对这样的结论,人们不禁要问:中国思想文化起源果真如此,那李约瑟《中国古代科技史》之巨著所证明的中国在17世纪以前一直领先于世界的科技从何而来?世界上哪有一个民族能持续搞八、九千年宗教迷信?如此宗教迷信的民族何以没在生存竞争中亡族灭种,反而创造出最具生命力的文明?哪一个如此宗教迷信的民族能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历史最悠久和科技文化资源最丰富的国家? 这 些 都 是 “万 物有灵” 论及其派生诸说永远无法解答的问题。

       在“万物有灵”论的基础上,立论“宗教法器”说的全部依据,总地看来不外有二:一是将这些器具等同于殷商神权统治以降的宗教法器;二是将这些器具等同于现代世界上一些落后民族的巫术法器。前者忽视了近古宗教法器由远古天文仪器和其它重要实用器具演化而来的漫长历史,以形制和纹饰及随葬情况上的点滴表面形似,来掩盖远古天文仪器和其它重要实用器具与近古神具在功能、使用、知识背景、科技含量和文化内涵上的本质区别。后者只不过是前者手法之重演,只不过将其任意选取论据的范围扩大到漫无边际,直到无视远古生存竞争中的氏族与那些远离竞争而停留于现世之外的一些落后民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千差万别。显然,如此立论,与严肃的历史学研究相距甚远,也同考古发现的事实相违背。例如,一方面,考古发现的事实明摆着是:“贾湖人已认识了正整数的奇偶律”;另方面,又说“贾湖人用来占卜的石子,除奇偶数卜外,还能赋于黑白石子某种阴阳之象,而进行象的占断” (1),那 阴 阳与奇偶如何统一?一方面,考古发现的事实明摆着是:“贾湖文化的原始数学水平远在这些落后民族之上”;另方面,却把体现和应用此上等数学知识的这些器具矮

化,混同于这些落后民族的巫术法器(1);这两方面岂不互相冲突?

       “宗教法器”说除了其理论基础、认识这些器具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历史上和逻辑上根本站不住脚外,其对每种器的具体考证,也是脱离贾湖文化的实际,而漏洞不少。兹将其主要漏洞逐一列举如下。

       1.“ 龟甲为龟卜用具”说的主要漏洞

       (1)由“万物有灵”论导出的“龟灵崇拜”,是“龟卜用具”说的理论基础。

《贾湖》中不仅找不到龟受到“龟灵崇拜”的证据,反而列举了龟鳖为捕捞、宰杀、肉食、利用和抛弃之对象的事实,如“遗址文化层和各类遗迹的废弃堆积及填土中,均发现大量龟、鳖甲壳碎片,应为食余的废弃物”(1);“龟鳖,发现数量相当大,只要有生活垃圾的地方,都有龟、鳖的甲片存在”(1)等,由此看不出其受到崇拜的任何迹象。至于“置于墓葬中者和房基、灰坑中保存较好者”(1),是由龟壳加工制作而成的器具,也看不出其受到崇拜的任何迹象。既然不存在贾湖人把龟神灵化而予以崇拜的事实,那么,何以能把“龟灵崇拜”的帽子扣在贾湖人的头上,把“龟卜用具”的帽子扣在贾湖龟制器具的头上?

       (2)贾湖盛石子的龟甲(壳),即使从形制、刻纹、使用痕迹和随葬情况来看, 与商代凿、烁、钻俱全且有烁裂痕的卜用龟甲和兽骨都根本不同,更不用说其间在功 能、使用、知识背景、科技含量和文化内涵上的本质区别了.张忠培先生的跟踪研究 证明:继贾湖文化之后,半坡文化的龙岗寺墓地、淅川下王岗的后岗一期文化墓地、乃 至大汶口文化众多墓地和大溪文化的大溪墓地,都可见到龟或龟甲随葬的习俗;而看不 出这种习俗与骨卜、龟卜有任何直接联系(10).相反,确有考古学证据坚证:龟卜是在商 代中期才由骨卜扩展而来(11)可见,将贾湖盛石子的龟甲及以其为祖型而发展出来的 龟制器和龟形器同龟卜混为一谈,完全是捕风捉影。

       (3)远古以降的数占与近古才出现的骨卜、龟卜, 无论在其起源上,还是在后 世 的使用上, 都是两回事。考古出土的大量材料足以证明: 在骨卜、龟卜出现之前, 中 华先民已应用龟甲、石子、石球、骨针、陶球、蓍草杆(筮)等各种方式的数占,来进 行历算和其它计算达数千年之久;先秦古人以 “占”为观测, 所谓“数占” 就 是 应用数学方法来进行观测; 所谓“筮占” 就是以成套筮杆为 计 算 器 的 策 算 法 来进行观测(12)。即使商代中期筮占被完全神化而开始出现卜、筮共用的局面后,龟卜  与占筮一直是以不同程序而各行其事.这点在先秦文献中都讲的一清二础。宋镇豪先 生综合大量文献的结论是:"所谓卜与筮、龟与蓍,凡卜凡龟是指烧烁龟甲或兽骨视其 圻纹兆象判断吉凶; 凡筮凡蓍则是指揲蓍草据数列预测休咎, 这是中国古代最广泛 流 行的两种主要占卜法." (13)  因此,把明确显示有计算器功能的贾湖龟制器具, 往 本 来 就 不是一回事的龟卜上生拉硬扯, 不弄得不能自圆其说才怪。

       (4)龟甲在贾湖14座墓中“以二、四、六、八的偶数”成组随葬的事实(1),也与“龟卜器具”说相冲突。如果当时就已用龟来卜卦,那就应当奇偶数都有,怎么这里只有偶数组合?既然如此,“奇偶排卦法”的帽子就戴不上去。其龟腹所盛石子数,更无奇偶数组合可言,“奇偶占断法”的帽子更戴不上去。至于各墓随葬龟甲所盛石子的颜色,有一、二、三种,不仅难以用“黑色和白色…区分‘阴阳’”(1),且其数目也不成对偶,“阴阳筮卦法”的帽子还是套不上去。除随葬龟甲的组合和所盛石子的情况各不相同外,贾湖龟甲上的刻划、穿孔和修治痕迹也各不相同,与后世各种卜卦用具的整齐划一正好相反,完全不能形成任何卜卦得以进行的随机化局面,将其称 为“卜卦工具” 实属张冠李戴。

       (5)各地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中出现的龟制器和龟形器,分布在延续数千年的不同的时期、南北相距数千里的不同的地区,并在形制、纹饰和随葬情况上成谱系地演 变,且其刻录的标记和符号越来越明确地趋近于后世文献记载的八卦、九宫、河图、洛书等一系列易数图表,反映了上古以来各地越来越多的氏族和部落以伏羲卦数为共同的认知体系,而在不同条件下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应用于观测和民生的历史,从一个侧面表现了中华文化和文明起源之多元统一的总体趋势。李约瑟的《中国古代科技史》和其他科学史家的著作,己初步揭示了这些易数图表的科学内涵,其科学性不是仅以其龟状即扣上一个"卜卦器具"的帽子所能掩盖的(14).

       (6) 新石器时代早期, 鱼猎和采集仍是主要生产方式; 畜牧和农耕还在兴起中, 先民生产生活资料的能力除了维持人口再生产外所剩无几, 根本不可能有剩余 时 间 和精力来搞耗时长的宗教活动, 更不可能来搞祝卜这类较成熟的宗教活动。现已发 现 的较大型的宗教遗存,如内蒙东部和辽西地区的红山文化祭坛和神庙,良渚文化的祭坛和神徽玉器等,最早的都只有五千年左右的历史,比贾湖龟制器具的制作和运用晚三、四千年;至于随骨卜而产生的龟卜就出现得更晚.由此可见,把龟制器和龟形器与龟卜混为一谈,不仅违反科技起源和发展的历史和逻辑,也违反宗教和占卜起源和发展的历史和逻辑。

       2. “骨笛为法器”说的主要漏洞

       (1)正如《贾湖》所说:“其实在那远古的洪荒时代,人类为了求得一顿温饱,常常要付出极大的代价,甚至自己的生命,可能没有那种闲情逸致从事生存以外的消遣活动”,“当时贾湖人生活水平相当低,出现了营养不良”(1),既然如此,贾湖先民在此终日操劳而难以果腹境况下,更没有闲情逸致从事音乐这类消遣活动。因此,说“贾湖先民在骨笛出现之前,它们的音乐文化就已经达到了相当高度”(1),当属毫无根据。

       (2)贾湖骨笛的制作、使用和发展,最先发现并应用了器乐音程音律变化的规

律,因而在人类音乐发展史上客观地具有其奠基性的意义;但贾湖人是否在主观上把骨笛作乐器来用,以满足他们对音乐的需要,则是需要证明的另一回事。正如《贾

湖》所说:“贾湖骨笛,与比它晚二三千年的西安半坡陶哨…,河姆渡陶…相比,不知道要先进多少倍。”(1)既不证明为何和如何在远古中华文化的发展中,独音乐文化方面有如此大幅度的超前发展;也不证明贾湖人为何和如何对音乐有超前这多倍的需要,仅仅以“天才音乐家出现”的幻想来解释其离谱之奇(1),是无法令人信服的。

       (3)贾湖骨笛在其文化延续的一千多年中,经历了由5孔、6孔到7孔以至8孔的进化过程(1)。在贾湖文化的延续终止后,骨笛的进化过程并未终止。其附近的中山寨遗址一期(7500年前后),“发现骨笛一件(T102(4)12),…器身穿有两排相错的小孔,共九个”(15);还有“中山寨十孔骨笛”被认定同贾湖骨笛“的制作材料相同,在形制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看起来不是演奏的乐器”(1)既然贾湖骨笛经进一步发展后还不是演奏的乐器, 那么,其前期的原型就更不是演奏的乐器。

       (4)据说“贾湖骨笛开孔的数目和所产生的音阶又是依据人们对音乐的需要不断增加的"(1),如真是这样,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在贾湖文化之后的半坡文化、河姆渡文化,在其生产力得到了进一步增长的情况下,对音乐的需要反而倒退了”不知道多少倍“?为什么用骨笛这样高度发达的乐器作法器的宗教仪式,反而消失在原始宗教进一步发展的新石器中期,并在半坡文化、河姆渡文化中竟为落后“不知道多少倍” 的陶乐器所取代?而处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贾湖人,何以对对音乐的需要在此一千多年中都有增无减,以致使骨笛开孔的数目不断增加?这些有关内在原因和机制的问题都没搞清楚,就无法透过这些文化现象而看到其本质。

       3. “叉形器为法器”说的主要漏洞

       (1)在“万物有灵”论的视野中,原始人的一举一动都在搞宗教巫术活动,以致从贾湖叉形器上由经常使用磨损而造成的痕迹,推断“反复的拔插行为,可能与特定仪式有关”(1)。“反复的拔插行为”,难道只与特定仪式有关?贾湖人日常采集、种稻、做饭、织网等,这些生产和生活中反复的拔插行为,不是比宗教巫术仪式中的多得多?在原始社会中,人们物质生产和生活的行为肯定占绝大多数,其比例越早越

大。这意味着此文物与生产或生活行为有关的概率,比同宗教巫术有关的概率,要大得多。在此文物的考证中,如此把研究兴趣偏好在其极少出现概率的宗教巫术活动一方,如何保证其考证的客观性?

       (2)在“万物有灵”论的视野中,原始器物、特别是那些制作精致而用途不明的器物,是怎么看就怎么像巫术法器,以致贾湖叉形器因“可能用于手握”而被认定“有理由推测它很可能也与宗教仪式有关”(1)。“可能用于手握”的器具,难道只与宗教仪式有关?贾湖人日常生产和生活中手握的器物,不是比宗教巫术仪式中的多得多?在原始社会中,人们物质生产和生活的器具肯定占绝大多数,其比例越早越大。这意味着此文物为生产或生活的器具的概率,比为宗教巫术器的概率,要大得多。在此文物的考证中,如此把研究兴趣偏好在其极少出现概率的宗教巫术器具一方,如何保证其考证的客观性?

       (3)以该器“大多与随葬的成推龟甲放在一起”,而推断它“甚或就是龟祭仪式上的法器”(1)。如果是这样,那该器同骨笛、石斧随葬在一起,又作如何解释?其实,该器同龟甲、骨笛、石斧随葬,其中每三种器具分别以其1、2或3种成组合而共出,除没有其1器单独和同石斧2器组合共出外,其余统计学上可能有的各种组合都出现过,这就表明它必是能同龟制器和(或)骨笛及石斧相配合而使用的器具。“龟祭法器”说不能对所有这些实际上存在的组合做出合理解释,也表明其说不能成立。

二. 它们为何是科学仪器?

       究竟应当如何识别这几种器具?张忠培先生说得好:“既要摆脱传统教条,又不应受新进口的模式所牵制,当立足于中国历史的实际。”(13)只要真正摆脱“易本卜筮之书”、“易起源于宗教迷信”之类的传统教条1),又不受新进口的“万物有灵” 论及种种崇拜论的模式所牵制,不只关注文物的"宗教意义",真正立足于中国历史之 所以能成五千年文明史的实际,就能在历史与逻辑的一致中认清这些器具的本来面

目。既然一些地区后续文化的同类器具由贾湖文物发展而来,只要不带诸此等条条框框,直接沿着各类器具形制、纹饰和出土情况及其知识背景和科技含量演变的历史过程跟踪溯源,不仅理出其形制、纹饰和出土情况演变的时空谱系,而且系统地理出其知识背景和科技含量进化的历史与逻辑一致的顺序,其本来面目就会脱颖而出。

针对殷商至春秋那段期间充斥的满布神秘色彩的礼器、法器和饰物,老子就发出过“复归于朴”、“使民复结绳而用之”一系列返朴归真的呼吁。这本身就意味着,他见证了当时人们所用器物的本来面目已失真到触发社会危机的地步;也意味着在这些器物物种之进化过程中,越早而越接近“结绳而用”的时代,其神秘色彩越淡而越接近其朴实面目。他的这一贯彻历史辩证法的观念,实际上,已为古今中外严肃的历史学家们的研究成果所证实。如三上义夫就考证出:中国筹算是"中国结绳的遗物…始在书契以前"(16)李约瑟对近代中国乃至世界科技的一列重大成就,进行了系统的溯源研究,都从中国古代文献中为它们找到了他所能发现的最古来源;而且只把文献中的来源看成是通往其更古来源的一个支流。

如他从近世各国表达数和零的符号的比较研究中,发现其最早的符号出于中国古代文献,继而将这些古代文献的记数,溯源到甲骨文和金文中的数目字,进而追溯到更古的策算和筹算对数的表达(14)。他将近代欧洲出现的计算器同中国近古以来的算盘和算尺联系起来,也由此而跟踪到其由筹算器、策算器、珠算器、龟算器乃至结绳记 数发展而来的渊源(14)。他对十七世纪欧洲出现的二项式定理及其巴斯卡(Pascal)三角形进行溯源研究,令人惊讶地发现同样的三角形出现在十二世纪初期的中国数学家贾宪的著作中,并指出:”这三角形被称为‘古法七桀方图’,说明至迟在十二世纪初期中国人已理解了二项式定理”(14)他对现代代数的不定解析法予以追根溯源,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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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 F. Hook (1978): The I Ching and You. New York, Arkana, 1-149. 自此书 论证“易经是宇宙规律的总结”以来,此论以考古发现和科学发现为证据推翻了这些教条。

 

“中国数学家至迟从四世纪的《孙子算经》以来一直对不定解析很感兴趣”,并从唐代天文历法学家一行和南宋数学家秦九韶的著作中得知其来自历算、策算和占筮中有重要应用的大衍术(14)。他整理了中国古代文献有关风观测的记载,发现对风的观测贯穿中国的全部历史,且对风的分类之精细达到8风乃至24信风的地步,对各类风乃至某些特种风如花信风、台风、练风等都有精深的研究,甚至对用风筝来测验风候予以高度评价:“这就引出了中国古代风信仪或风标之祖型的问题,这不像世俗所见那样的不重要,因为这种简单的器具也可能就是全天候风信仪的祖先;其在自然科学哲学中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14)他把西汉张衡发明的候风地动仪,译成“earthquake weathercock"(地震风信仪),将候风地动仪的发明同古代中国人对风的长期研究联系起来,既肯定了此项发明在科学史上崇高的地位,也论证了其出现在中国的历史必然性和科技基础(14)近来中国数学史家们进一步充实和扩展了李约瑟的研究成果,发现 了作为中国数学之源的筹算和策算之结构同易卦的图式是一致的,从而把筹算和策算返朴归真到伏羲卦数的本来面目(17)。上述这些先贤的研究,既验证了返朴归真乃历史研究、特别是考古研究之正道,也为我们考证这几件器物本来面目提供了直接的启

示。

学习这些先贤的榜样,将后世有关礼器、法器、饰物乃至玩物返朴归真,来同贾湖这几件器物相对证,就不能象“宗教法器”说那样从“万物有灵”论的框框出

发,而是遵循历史规律,从其包含当时领先科技而受到贾湖人特别重视的公认事实出发,在运用古史新证法对这几件器物的考证中,着重从出现概率最大生产性器具中寻找其归属;并在被后世神化而成为礼器、法器乃至玩物的有关器物的溯源中探索以其为源头的合理性,在文献学依据同考古学依据的对证中对其本来面提出假说;再以此假说对遗址中实际存在的所有组合的情况进行解释,如所作的解释符合人类认识进化的逻辑和历史规律,那么此假说便基本上得以成立,如进一步得到实验考古学的验

证, 就可靠地复原了器物的本来面目。

       既然有充分的证据肯定这几件器物受到贾湖人特别重视,而在旧新石器时代交替之际,为农业定居的开拓者们所重视的莫过于辨识方向和认知天时,因而这几件器物很可能是用来辨向和定时的工具。通过对证这几件器物的考古学材料于有关古文献的记载,我们对它们在贾湖文化中的真相提出如下假说:

       1.龟甲或龟壳是定向器;其平放于地面的首尾两端的缘板边缘磨平处或有缺口处,或于其穿孔,用来竖插细棍或骨针,观其日出、日入和日中时在阳光下的成影,以影到龟甲上特定的天然纹样或人工刻划所成的直线,来判定其方向;盛有石子的穿孔龟壳,除了像上述龟甲兼用于定向外,还用来记数;每一龟甲用来记一个或一组

数,有二或三种不同颜色石子的,便可用来记一个或一组乃至二、三组有关的数。

       2.骨笛,是用来测风气以定自然时节的候气律管,可能像苏格兰和爱尔兰两岛古代流传下来的风笛一样,以兽皮制作的风袋吸风供气、持笛人用嘴和手指的按动来掌握其所能发出的声音的音阶音律;由此可摸索出全年各时节的风所能发出声音之标准音阶音律,用来确定其所标志的时节。

       3.叉形器,是用来测量风向及其它风况的鸟羽风筝式候风仪的放线器,就像后世放风筝的放线器一样,由人以手把持,也可固定于木桩上,以其叉上的线系着鸟羽制作的风筝而放于空中,以对全年各时节的风信、主要是风向作出辨别,以全年各时节的风所特有的风向来定时。

       4.较精致的石斧,特别是没有使用痕的和2件成套者,是用来测量日影长度的 圭,由测量全年四时八节所特有的日影长度,来确定其所标志的时节。

       提出这套假说的文献学依据和考古学依据很多,远超出充分兼必要的程度,这里仅 分别拣其主要者简述如下。

       1. “可配骨针或石子的龟甲为定向器和龟算器”说的主要依据

       (1)《周礼》、《山海经》、《楚辞.远游》、《礼记.曲礼上》、《考工记》以及张衡《灵宪》等一系列典籍,都记载了当时已神化的龟的定向功能:以龟代表北方,象征冬至之“水”,并将其同蛇一起合称为“玄武”;谓“龟蛇四游,以象营室”、“前朱雀而后玄武”。古代正方向的观象器具──玄武表座,也是取龟蛇为营室之象,负筒于龟背,作立表,以北方星座之“定”以正方位(18)。营室位于北方,属主北方的玄武七宿,在中近古天文地理的“仰观”“俯察”中都作为“定”,即定向定位的重要标志。古代规矩四神镜和风水图中,都把龟排在北方。这样一律以龟代表北方,除将龟的定向功能与主北方的星宿等同齐观外,也表明用北斗星定向是对用龟定向之远古传统的继承。在由观测日月为主的古四分历向观测星象为主的星象历过渡的中近古,给当时兴起的观星定向法贴上远古用龟定向之传统的标签,显然,可促进盛行祖先崇拜的民众对新法的接受而成习俗。《诗.庸风》就描述了当时以龟蛇象征的营室为方向之“定”的习俗:“定之方中,作于楚宫”。可见,后世习俗所神化了的龟定向功能只要得以返朴归真,远古先民用龟定向之真相便可还原。

       (2)尽管从中近古以来,远古用龟定向之传统被以北斗星定向的习俗逐渐取代而失传,以致人们只知龟代表北方、象征营室,而遗忘了用龟定向的具体方法,幸好

《周礼》、《淮南子》等典籍对观星定向法之前的测日定向古法有明确记载。如《周礼·考工记》记载:"匠人建国,水地以县,置絷以县,视之以其景.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 入之景. 昼参诸日中之景, 夜考之极星, 以正朝夕." 郑玄《注》云: "絷, 古 文 臬 假 借字. 于所平之地中央, 树八尺之臬, 以县正之. 视之以其景, 将以正四方也." 清儒戴震《考工记图》, 绘有"为规识景"图, 并附说明. 当代学者方孝博先生将其作 成解说图: 以日出、日入时日影定东西, 以日中时日影定南北.《墨子·经上》曰:" 日 中, 正南也." "直, 参也." 经一些学者考证, 这也是讲: 日中正午之时, 测日光照 射直立木标之影, 参照其影所指方向, 即可定正南方. (19)  这些记载, 尽管是以后世 的语言和作法来解释古法的原理和操作,但只需用平地放置的龟器和与之配套的木棍或骨针来分别代替水地和八尺之臬就照样可行,从而为我们理解贾湖人如何用其加工过的龟甲或龟壳来定向提供了文献学依据。

       (3)汉代徐岳《数术记遗》记天目先生言:“隶首注术,乃有多种,及余遗忘,记忆数事而已,其一积算,其一太乙,其一两仪,其一三才,其一五行,其一八卦,其一九宫,其一运算,其一了知,其一成数,其一把头,其一龟算,其一珠算,其一计算”。甄鸾注:“九宫者,即二四为肩,六八为足,左三右七,戴九履一,五居中 央”,唐王希明《太乙金镜式经》也称:“九宫之义,法以灵龟,以二四为肩,六八 为足…,此为不易之道也”。《数术记遗》正像其书名所说的那样,记载了业已失传的由伏羲卦数发展起来的古易数术;其失传是如此之久,其中有的被后世神化为占筮法而得以流传下来,以致为历代学者无法理解。尽管李约瑟对此也明说不理解,但仍评价《数术记遗》具重要意义,认为它与以《九章算术》为主体的正统数学不同, 而更接近于天文历法和道学派所坚持的河图、洛数等易数术(14)。这些早已失传的由伏羲卦数发展起来的古易数术中;既然有龟算和“法以灵龟”的九宫算,那就证明在通行《九章》体系之前的远古,确有以龟制器和龟形器为算器来进行计算的数术。

       (4)仰韶文化阎村型遗存中就有龟象水标志冬至的彩陶图案。如红山庙遗址M1W84:1的"双鸟戏龟"图, 在保留河姆渡文化以来用相向而对的双鸟作二分(春分和秋分) 标志之传统的同时,巧妙地加入龟纹以代表据日影观测数据进行龟算所确定的冬至, 借 以 向部落成员传授阴阳四分历知识之要点, 并开以乌龟象水标志冬至之先河. 再 如 红 山庙M1W42:1斜腹缸上的纹饰. 其口沿下有四个对称的鸟喙状纽, 像其前代文化以 四个对称的乳丁或其它记号一样, 表示四时; 其中一纽宽扁代表冬至, 以突出其有别 与其它时点的重要性. 该遗址的发掘者继而描述,其"腹中部抹光, 绘白色宽带彩一周, 上下以黑彩镶边, 中间用黑彩五等分画出五幅图案, 其中两组同心圆纹图案一致, 两 组同心圆之间绘一鹿, …缸另一侧画一人,…手作圆形, 五指作五条射线.人似在急 速运动中. 人前方一龟…." (20) 只需把这陶缸上下图案结合起来观察, 就可看出上下 图案是一有机整体, 表示在用四分历的基础上, 按当地生产的实际需要, 将一周年分 为五行时令:即分别以1)乌龟为冬至标志的、2)以点鸟眼图表示的候鸟飞来为标志的、3)以鹿的交配到怀孕为标志的、4)以小圆点鸟眼图表示的候鸟飞去为标志的、5)需人们忙于鱼猎采集和收获的一时段.这是刚从四时时令脱胎出来的五行时令,尽管是极其原始,但为走向后世的月令迈出了一大步。

       中古流行的阎村文化式的五行时令以龟代表冬至的原始习俗,一直传承到《尚书·尧典》、《夏小正》、商代甲骨文、《山海经》记载的四方风及历代《月令》。它们都把冬至作最重要的授时基准予以继承和发扬,将据日影观测数据进行龟算所确定的冬至以龟来代表,将冬至本为阴气由升转降、阳气由降转升之转折点的天文学知识,以对龟的神化和崇拜来强调和灌输,就把冬至的阴气由升转降,以"龟生于水"来比喻,或说成是"阴之老";把冬至的阳气由降转升的"阳气始动",也说成龟"发之于火.于是为万物先"、"龟非火不兆,以阳动阴也"、"龟能行气""知气"等.可见,后世的龟灵崇拜,源自上古和中古先民对据日影观测数据进行龟算来识别方向、确定冬至之地理、天文实践的高度重视。

       (5)淅川下王岗仰韶文化、山东大汶口文化、红山文化,江淮地区古文化乃至凌家滩文化的龟制器和龟形器,为远古龟算和九宫算提供了物证。这类器具利用龟甲上的纹路作网格以定向、定数、定位,以小石子作算筹和以骨针为算策,来进行历算和其它计算,开后世筹算之先河。作为这类器具进化的高级形态,红山文化的玉龟和凌家滩玉龟,都模仿龟甲,以相连的孔和暗槽作河图和洛数的三行格局,使龟背成为一张可灵活运用的表格,就像万用表一样,通过置放用作算筹的小石子,既可用来演示和变换作为历法基本参数的河图和洛数易数,又可用来开展各种数值计算,还可用于时间和方向的定位,应是当时掌天文历法者不可缺少的计算工具.同凌家滩玉龟的河图和洛数格局相对应,与其相配套的玉片,同红山文化的勾云形玉佩上的阴阳消长纹一样,刻录的古天文历法参数是如此之明显,以致只要从实际出发,就可看出这玉片"是通过观测太阳出山、落山不同位置测算时节的仪器”(21)。从贾湖文化到凌家滩玉龟,既贯穿有阴阳四时八卦模型的进化过程:与八风八音相对应的八个龟甲──八角星纹──天文历法玉质模型;也同步出现了由八个龟甲发展成玉龟的系谱:代表八组数的八个龟甲──天然龟甲制作的龟算器 ──玉质龟算器。

       只要不带“占卜用具”的成见,就可看出:这些龟制和龟形器具如此成谱系的演变,所携带的趋同标记和符号,在不同时间和地点由不同的人们作出,需要有共同的规矩及其使用规矩技能的承传,需要有代代相传以致普遍接受而表达于标记和符号中的伏羲卦数作共同的认知体系,更需要从这些体现羲卦数的龟制器和龟形器的运用中获得物质上的实惠。如民众不能从其运用中得到实惠,这些器具的使用和传播是不可能长久

的。正如已故美国总体林肯所说:“你可能长期愚弄人民中的某些人,也可能短期愚弄全体人民,但是你不可能长期愚弄全体人民。”(22)方圆数千里的人民世代相传地使用这些龟制器和龟形器达数千年的历史事实,本身就与商代中期后在少数王公贵族中兴盛数百年的龟卜形成了截然相反的对照,本身就显示其作为龟算器的科学内容。

       (6)就象巢居、穴居的动物必有其定向能力一样,原始人由野游进化到巢居、穴居直到定居农业,是随其定向技术的不断改进而实现的。据《贾湖》介绍, 贾 湖 人 刚刚实现了由穴居向定居农业的过渡,其生活来源的绝大部分尚来自野外集体采集、狩猎和捕捞(1)。开展这些野外活动,都离不开使用定向工具来导向;否则,在那处处洪荒的野外,随时随地都有生命危险。遇到农业欠收年景,更需到更远的地方开展更大量的野外生产活动;随着近处生存资源日益消耗,也越发需要到更远的地方劳动;就越需要有可靠而简便的定向工具。同时,由穴居时代的长期摸索经验的积累而发展出来的观日定向技术,当地盛产龟鳖的有利条件,也使他们既有技术又有丰富而适用的材料创制可随身携带的定向工具。《贾湖》载:“在贾湖人的墓葬中,有相当多的 墓为正东西方向,占31.8% 的墓头向为270o, 265o-275o的占52.7%”(1),成如此角度的 方向测定,也表明必有定向器的运用。

       (7)更直接的证据之一是:一座四开间、规模较大的房址的房基和几个灰坑中,置有“较完整的”花龟龟壳或鳖壳,H112中的腹甲片上有划痕(1)这表明,贾湖人已开始用龟制方向器为建房挖坑定向,而开后世《诗.庸风》所述“定之方中,作于楚宫”之习俗的先河。另一更直接的证据是:狗“系驯养…不是主要用于食肉”,“完整的狗骨架多出自墓葬区和房址区”,而在其后续文化中此俗演变成龟狗同葬(1)。在当时“营养不良”境况下,都舍不得食狗,必因其有更重要的用途。狗的辨向能力是最突出的,因而人类对狗辨向能力的利用最悠久;不论墓内还是墓外的龟狗同葬,都意味着龟和狗在当时都是用来定向的工具。这便是将犬牲之类的宗教仪式予以返朴归真的必然结局。第三方面更直接的证据是:“墓葬中随葬之龟大多成组”,有四种“埋葬状态”:置于“双手所及之处”、“头顶之上”、“二次葬的人骨之上”和“小腿部位”(1)。这与龟甲带石子或骨针的情况相印证,正表明当时的龟制器有双重功

用:计算和定向。从其随葬情况及后续文化的有关案例来看,其置于头顶之上者,当为统掌天文的墓主生前用于历算和重要定向而最受重视;置于双手所及之处者,为其一般掌天文者生前用于计算和定向;二次葬者为后人对前人的纪念之所致,因前人生前对龟制器的使用难以划分,于是将其遗物置人骨之上;置于小腿部位者,为墓主生前负责日常定向和计算而带领集体活动所用。

       (8)龟甲上的刻划、穿孔、所含石子及成组随葬的情况,最直接地显示出其为龟算器和定向器的本来面目。

       (8.1)龟甲在贾湖14座墓中“以二、四、六、八的偶数”成组随葬,其实,在所有这些墓之前的I1期墓葬M341随葬有“单个”“较完整”龟甲(1)。这就证明,贾湖人的这些偶数概念,不是在卜卦中产生的,而是为生存的需要在生产实践中从1个龟甲代表1个量的概念进化而来。从人类的数概念产生的规律来看,人类只有在对成对偶数出 现的客观存在进行长期反复观察中,出现其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才会产生这些偶数概念。当时最能引起他们观察的成对偶数出现的客观存在,不是四方风乃至八方风的周期性重现,就是太阳的周年视运动所形成的日影长度在各时节的成对偶数出现,如冬至之风或日影至长与夏至之风或日影至短成对偶、春分与秋分成对偶,依此类推的六段、八节也分别两两对偶。贾湖人有由一个龟甲而展开出的二、四、六、八个龟甲,正好反映他们由认知冬至起步而逐渐探知二至、四时、六段、八节的过程。二者的逻辑和历史顺序如此完全吻合,证明这一系列龟甲非龟算器莫属;每个龟甲被用来表达一个时节 !

       (8.2)既然每个龟甲代表达一个时节,每个龟甲所含石子就是表达这个时节有 关事物量的算子(即后来的算筹);其所含石子有二或三种颜色,就可表达这个时节有关的二或三种事物的量。就像后世的数字一样,一个龟甲所含不同颜色的石子个数,可用来表示某个时节任何有关事物的量。从各墓随葬龟甲所含石子的总数和M233、M327和M363随葬龟甲所含石子分类统计数来看,其总数在49以下的,可能是用来记各时节的日影长度的,如M233的浅色石子分类统计数,很接近各新石器遗址中以各自方式刻录的二至和其它四节气的日影长度;如此推测是真,那深色石子便是用来表示其测量整数之余数的。其总数在49以上的各色石子,可能用来记各时节的刮风日、下雨日、甚至下雪日,也可能用来记各时节各大宗猎获物的数量或其它日常生产和生活中的数量,还可能用来训练计数。其中两个墓M16和M327随葬龟甲所含石子的总数分别为121和169粒(1),即11和13的对乘积,与贾湖陶器上沿袭结绳记数的绳状网格纹、兴隆洼遗址的房屋排列格局和北首岭及半坡遗址的网格图一样,显露出管子所说的伏羲“作九九之数以合天道”的真相。

       (8.3)既然每个龟甲代表达一个时节,为表示各个时节的区别,各个龟甲必有相互区别的记号。贾湖龟甲的情况正是这样,其各龟甲上的刻划、穿孔和修治痕迹,使每个龟甲都显得有其特定用途。《贾湖》载:“龟甲穿孔现象比较常见,往往背甲和  腹甲穿孔位置相对应,最多者为背甲的颈盾和腹甲前叶前端各一孔,腹、背甲两侧各穿一至二孔次之”、“背甲的修治,多表现在将首尾两端的缘板边缘的边棱磨平,… 个别还在缘板边缘刻一缺口。腹甲的修治较简单,一般仅在前后叶连接处的两侧磨

平”(1)。所有这些都是为竖立木棍或骨针作成影圭表而设定的部位;都是沿边端设定,以便其投影落在背、腹甲的范围内而能按上面特定的纹路和记号判别方向。龟甲上的刻划,除用来作判别方向的特定记号外,也用来表示各自所代表的时节,特别是那些成组刻划纹和契刻符号各不相同,显然是代表某些重要时节、尤其是冬至的标记。从各地新石器时代遗址所显露的以冬至为岁首而特受重视的迹象来看,M344、M335和

M387随葬龟甲中,各有一个上面刻有一定涵义的符号,可能就是用来代表冬至的。M233随葬6个龟甲,其上的刻划各不相同,与所含石子数之各不相同一一对应,显然代表全年6个不同的时节。

       (9)贾湖人用盛有一定数量的石子的龟甲(壳)来多项组合记数,同旧石器时代晚期以降结绳记数这类单项记数的方法相比,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一个质的飞跃。在此基础上,后来策算器的算策随之实现了由光杆算策发展到标数算策的飞跃,李约瑟曾对中国策算器发展史上的这一飞跃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十七世纪前中国数学领先于世界的成就是靠这些高度发达的算器来实现的(14)。贾湖人取得领先于当时的成就,也是同他们率先创造和采用这些能实现多项组合记数的原始龟算器分不开的;正是靠这些领先科技,他们革新了旧石器时代的定向技术并将其风候历推进到以观测日月为基础的四分历,适应了发展定居农业的需要而使之走向前列。既然他们掌握了多项组合记数的方法,那么,他们就不只把这种方法用于定向、授时,必在其它方面也有运用。其它遗迹和遗物所反映的情况也确实如此,这里仅对下列主要方面的运用作一概述。

       (9.1)用作算策的骨镞和骨镖:贾湖出土的大量骨镞和骨镖中,有些骨镞的器体上有1-15道横线刻划;有些骨镖有3-10对两侧对称倒刺;有些骨镖的器体上有1-16 道 刻线,有的甚至刻“有交叉状划纹五组和斜线纹五条”(1)这些骨镞和骨镖上的原始记数刻划纹,显露它们曾被借用来记数,有些甚至异化成专用的记数工具,特别是与此四器一起随葬而同出的骨镞和骨镖,看来已成为这些墓主生前所用的记数工具。同龟甲一样,除少数墓中有单件外,它们也大多分别成组合随葬;且骨镞大都成偶数组合,骨镖大都成奇数组合。如M282中有骨镞8件、骨镖9件;M22中有骨镞10件;M263中有骨镞6件、骨镖1件;M277中有骨镞22件、骨镖5件;M282中有骨镞8件、骨镖9件;

M395中有骨镞6件、骨镖9件;M411中有骨镞6件、骨镖5件;M121中有骨镞4件、骨镖3件;M73中有骨镞2件、骨镖1件;M335中有骨镞4件、骨镖1件;M363中有骨镞8件、骨镖1件;M344中有骨镞6件、骨镖6件(3类)等(1),这分明是在以骨镞和骨镖作算策分组记偶奇两类不同的数量,可能是分别用来计量夏至后各时节的日影长度和冬后各时节的日影长度,也可能分别是打猎和捕鱼的人数等;其中刻有上述记数标记的骨镞和骨镖,便可能是日影长度的刻度,也可能是记录某人打猎或捕鱼的数量;无论计量的对象如何,都意味着多项目组合记数已在向分层定位的更高阶段发展。尽管看不出其中使用过某种策算法的迹象,但毕竟开后世策算的坤策与乾策、光杆算策与标数算策分组计数之先河。原始龟算器和原始策算器如此搭配同出而相互印证,充分显示贾湖人在创制和运用此二种算器的过程中,不仅奠定了伏羲卦数的原始基础,而且开启了以伏羲卦数作思维语言和逻辑来认识和开发自然的进化过程。

       (9.2)陶器上的乳钉纹:《贾湖》载:“侈口罐。此类罐明显来自角把罐,…B型…器表施红陶衣并打磨光滑,素面,束颈部一周四或八个乳钉。此类器多出自墓

葬”(1),在墓葬中也多与此三器和石斧同出。与此三器同出的,如标本M282:2“肩部对称四乳钉”,标本M325:6“上腹对称四个圆乳钉”,标本M363:3“沿下四个对称扁乳钉”,标本M233:2也有对称四乳钉。与石斧同出的,如标本M22:3“颈下一周八个圆乳钉”(1)。而其它种类的陶器,则没有如此之多地与这四种器具同出,其乳钉也不一定以四或八个的组合出现。如折沿罐“上腹一周圆乳钉”,标本M383:2“对称两组共六个圆乳钉”,标本M328:2“对称两组共八个圆乳钉”,标本M389:2“对称四个扁乳钉形横耳,之间填四组共八个圆乳钉”。又如盆形鼎B型I式“沿下大多附加饰扁乳钉一周,数量10~21个”,其III式“沿下一周圆乳钉15个”;釜形鼎“肩部装对称四个扁乳钉”。再如釜B型标本H105:7“上腹饰28个扁乳钉,分四组(每组7个)”;钵B型I式标本H187:37“口沿外侧一周8个乳钉”,其III式标本H161:2“上腹近口部饰等分三个扁乳钉”,三足钵C型I式标本H161:1“近口部一周六个圆乳钉”(1)同此四器共出的侈口罐与其它陶器的区别这样明显,以致其纹饰的内涵和功用的区别也显而易见。后者制作较粗,其所饰乳钉的组合数量不等,奇偶都有,当是供普通氏族成员用来记数习数的;前者不仅制作较精致,其乳钉组合不仅同龟甲组合一样成偶数,且以一周四或八个乳钉的特定格局规律性地重复,正好同古四分历的四时八节的周期性来往相一致,显示其真相原来是将周年划分成四时八节的周天历度之立体模型,其功用原来是专供这些掌天文者于历算和治历中确定四时八节的周天历度之用。在贾湖文化早II期才出现的这些侈口罐,就这样纯朴地展现了《周髀算经》记载的“包羲氏立周天历度”的原始面目。其中模拟的日地月周期性运行规律,对氏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如此重要,以致这样乳钉饰纹世代相传七千年后,直到汉代仍在以“四神乳钉”纹的神化形式予以强调。

       (9.3)陶器上的等分圆纹:如圈足罐B型I式标本H109:2“底周呈齿牙状花

边”,共有等分圆周的20个齿;罐型鼎D型I式标本H331:1“器底周三等分处穿三个

孔”;“方口盆…数量较多,是早期的代表性器物,最大特征是在圆形器口的外侧对称加宽形成内圆外方的四角形”;“五角口盆…,共同特征…是制作时即将器口制成五角形”;碗A型II式标本H27:1“假圈足周边有对称四个缺口”,III式标本H102:

16“假圈足周边有对称六个缺口”等(1),都显示出贾湖人已掌握了将圆作2-28等分的 几何学知识和有关的测量技术,即后世所传的以规矩的应用为关键的方圆术。正是由于他们已掌握了方圆术,他们才能制作以环绕圆周的对称乳钉来模拟周天历度的立体模型;有了周天历度认识,他们才能用偶数组合的龟甲来逐步针对其各基准时点记录数据。这样一来,后世“伏羲女娲持规矩”的神话,便返朴归真为他们当年用其所创规矩作出的这些等分圆图。它们同偶数组合的龟甲和环绕圆周的对称乳钉,共出于贾湖文化中而体现出其间的内在联系是如此密不可分,以致其六千年之后的《周髀算

经》将方圆术和周天历度及其各基准时点的日影长度数据在逻辑上和历史上都连为一体。

       (9.4)陶器上的对称穿孔纹:如卷沿罐标本H104:3“沿下可见四组共八个缀合

孔”;敛口罐D型标本H198:6的横耳“上对称穿5对10个小圆孔”,盆形鼎B型I式标本M396:2“沿面上对称穿4个小孔”等(1);虽然不像后来的镂孔饰纹运用得那样广泛而系统,但毕竟为用对称穿孔纹来按伏羲卦数记数、习数、授时和传艺开启了源头。

       (9.5)陶器上的组合饰纹:较突出的有两类,一类为组合刻划纹,如标本H112:21“用直线构成完整图案六组,其中八条的三组,七条的一组,六条的二组”;划线盆“B型…划纹较细,一般三至五道为一组”,“C型…划纹一般三条为一组”;碗B型II式标本”分组饰细划纹,每组五个齿”;陶支脚A型”划纹以四、五、六条一组者为多,也有七、八条一组者,个别为二或三条一组刻划纹”等(1)。 另一类为组合点纹, 如Ca型标本H110:2“顶面戳刺六周圆坑点纹”,T68(4):9“周身竖行斜刺出十四行 坑点纹;H304:7”器身有五组斜行交叉圆点纹“;Cb型标本T108:53“周身戳刺六周小圆点纹”,T102(3B):10“周身戳刺五周小圆点纹”等(1)这些组合饰纹,不仅为其后各地新石器文化以组合饰纹记数表意开辟了道路,也为伏羲卦数作为理性思维语言和逻辑以划纹组合乃至划纹符号组合形式开展交流和传播,摸索出了一条通往后世数字卦和符号卦的道路。

       (9.6)穿孔石、骨珠的组合:随葬的穿孔石珠组合中,最明显的有下列墓葬:I1期一状年女性墓M58中,随葬方形穿孔石(9,2)、三角形穿孔石(1、3,5,12)、圆形穿孔石(6、4)(1);这样按形状分类成三个亚组合的不同尺寸的八个穿孔石,显示当时就已开始出现分组对偶记数之八卦组合记数的苗头。I2期的一老者墓M318中,随葬17粒穿孔石珠,其中有一粒“不规则”(1),当是串中作间隔而将全串分为两个八数的一枚,为早期单项记数向组合记数的一种过渡形态。I3期一少女墓M249中,随葬三角 形 穿孔石二粒和圆形穿孔石二粒(1),显示其学习四象组合记数的迹象。II5期一青年男性墓M121中,随葬青一色绿松石制规整圆形穿孔石珠10粒,龟甲2件含石子30粒,还配之以骨镞4枚、骨镖3枚(1),用来为骨笛和石斧分别用于候风和测日做记数和计算,充分显示其采用多种组合记数而致力于候风历向四分历过渡的历法革新者形象。

       “骨环发现数百件…在墓主人身上成串状放置,一串数十枚,…器体形状、 大 小随骨管而异”。据仅有报道的I2期一少女墓M41来看,与形状、大小不同的6枚“骨环标本”共出的,有4件骨镖和1件石斧(1),与裴李岗M38乃至半坡M152、姜寨M7等墓墓主及其随葬品很相似,一脉相传地显示出上古氏族以有数学天才的少年作掌天文者的学徒而从小练习记数测日的传统。

       (9.7)数学和测量科技的其它物证:据贾湖骨笛的制作、聚落中的土木工程和器具的设计和制作,《贾湖》合乎逻辑地推测贾湖人“已有了完整的规矩”、“都曾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测量和计算,断定其数学、度量衡技术和测量技术“属于领先地位”、“决非数学的肇始阶段”(1)此合逻辑的推测需进一步落实到考古发现的实证中,以探讨这些测量和计算是如何和为何实现的。除了上述一系列用作计算器的物证回答了这些问题外,一些显示出测量器功能的器物还可充实我们的答案。如T108

(3B):2陶“垂球”“成圆锥体,一端磨成钝尖,一端磨成平面,上有十字形刻槽, 近平面端刻一周凹槽,可做测量用的垂球”(1),这不仅是迄今所发现的最早十字纹而 成为后来广泛流行的十字纹之始祖,而且也表明贾湖人已懂得作垂线、测高度和以正交十字寻找圆心的方法,还可能是伏羲卦数之四象坐标系的萌芽,而同当时已大量出现的四象组合记数交相辉映。又如“火候很高,很圆而规整”的“陶弹丸”,颜色、大小不同的石球(1),都显露了已异化为球算器的迹象而成为后来一些地区流行的球算器之祖型。再如“一端…对穿一圆孔”的石璜,“在根端穿一孔或两孔”的野猪獠

(1),都显露了已成为测向器的迹象而成为后来一些地区流行的这两类测向器之祖

型。再如“制作规整”的石环(1),除了可能用来作等分圆图外,也显露了已用作为璧的迹象而成为后来各地区流行的璧之祖型;特别是II4期M411中,与石环同葬的有骨

笛、叉形器、6件骨镞和5件骨镖(1),表明墓主生前掌候风历的过程中已使用石环来测日。还如刻有横划线的“契刻骨板”,与四重器同出的骨板、骨柄等都有显露其为测量用具的痕迹,也为龟算器的使用提供了旁证。

       2. “骨笛为候气律管”说的主要依据

       (1)候气法,是以标准化的各时节的风所能产生的声音的律吕,与实测的风相匹配,以确定实测时的时令节候的传统做法。对有关此法的文献,冯时先生作了综述:“候气法是一种以律吕测气定候的方法,它的起源相当古老,惜其术绝来既久。《后汉书.律历志》中略有涉及,但已不得其详。《魏书》卷九十一、《北史》卷 八十九 及《隋书.律历志》,均载东魏著名数学家、天文学家信都方曾潜心研习古式,复原了律管候气之法,《隋书.律历志》同时记载随开皇九年高祖文帝遣毛爽及蔡子元,于普明等依古法候气立节,并作《律谱》,后皆不传。近年河南舞阳县出土的新石器时代骨制律管,似乎透露了早期候气之术的某些线索“(23)。所有这些文献都说明,上古先民确实采用过律管候气之法;贾湖骨笛正是应用此法的候气律管。

       (2)八风与八节通过八卦相配合,是中国传统的卦候及卦气说的主要内容,在

《尧典》、《夏小正》、商代甲骨文、《周书》、《逸周书》、《周髀算经》、《山海经》乃至历代文献中都有系统的记载,直到在《淮南子》、《史记.律书》将全年12月、24节气都配之以律吕而完成其标准化的体系之后,八风仍旧通过八卦与八节相配合。这些新旧材料及其它大量新材料都相互印证:以八音的吕律按八卦模式同八风相 匹合来测风气定节候,是由原始物候历流传下来的候气之术发展到高级阶段而步入观象授时历的过渡形态;自进入观象授时时代以降,便成为观象授时历法的辅助和补

(23)。从此传统的候气术便被说成是:"节八音而行八风"(《左传·隐公五年》),每一音对应一方风; 八风,就是"八方之风"(杜预《集解》), 以八卦布定方位, 也就是 "八卦之风",每一卦既代表一方,也代表一音(服虔《注》韦昭《国语·周语注》); 而"八卦应八节", 每一卦代表一节(《乐纬》)。 因此, 八风、 八音、 八方、 八节都是同八卦相对应的; 或者说,所有这些不同事物诸如时间与空间、 声音与风 向等信息,都由八卦联系在一起而加以处理的。这就是《周礼·春官·保章氏》贾公彦

《疏》引《春秋考异邮》曰:"故八卦主八风, 距同各四十五日。"又引《易纬 · 通卦 验》曰: "惟有八风以当八卦八节。" "八风以时则阴阳合,王道成,万物得以育生。 王当顺八风, 行八政、当八卦也。"(24) 可见, 贾湖八音骨笛和八个龟甲的匹配, 绝 不是偶然巧合;而是在当时物质技术条件下,以八音骨笛测八风,配之以八个龟甲当八卦(八个时节的时间标准),用来确定八节之候所必要的工具。它们一起同出,正好是候气术以伏羲八卦为模式来配合八风、八音与八节的铁证。

       (3)贾湖八音骨笛和八个龟甲的匹配,也是历代传说"历者律之宗”的返朴归

真。持此说的文献,举不胜举,这里仅对其中说得最精辟者略举一二。《周髀算经》载:"冬至夏至,观律之音,知寒暑之极,明代序之变化"。对古乐律最有研究的明代学者朱载结论道:"历者律之宗,其数可相倚而不可相违。故曰'律历融通',此之谓

也。"(《律历融通·序》)但是,律为何以历为宗?历代文献都因律管候气术的失传而说不清楚,贾湖骨笛只要以候气律管的本来面目重见天日,围绕此说的数千年迷雾就会烟消云散而真相大白。原来,人类发明骨笛,首先是为了满足其生存的首要需要──认知自然时令节气以便适时开展生产活动;只有这个生存的首要需要得到满足而生产的生存资源有相当剩余时,人类才有业余时间开展音乐之类的消遣活动。因此,就像生产性活动必为非生产性活动之源一样,作候气律管的骨笛必是作乐器的骨笛之

祖。事实上,正是在制作和使用律管的长期过程中,先民逐渐掌握了器乐音程音律变化的规律,以致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有相当剩余之时,便可利用当时当地所具备的技术和材料开发出各自的乐器,并以律管为准用于各种乐器的调音。天文仪器先于乐器发展的这一历史顺序,同人类认识发展和自然科学发展的顺序是一致的;数学和天文学的发展先于作为物理学的一门的声学的发展;更先于乐器科技的发展。人类认识和实践发展的这一历史的辩证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不是某个天才能扭转

的。

       (4)贾湖八音骨笛和八个龟甲的匹配,还是历代传说"同律度量衡”的返朴归

真。如同《贾湖》所证:“在新石器时代,先民们已有了共同音高的基本概念”(1),中古以降这种用律管来统一乐器调音的传统,与近古用律制来统一度量衡的制度,确实有着密切联系。其所以如此密切,就是因为二者都一脉相承地继承了上古候气律管 制作中所摸索出来的度量衡计量原理和数理逻辑──伏羲卦数。正是由于候气律管是用来认知天时的天文仪器,在中古以降的神化过程中,其本身被逐渐神化而成掌天道的神器,其制作中的度量衡计量原理和数理逻辑──伏羲卦数被渐神化而成统制一切的天地之道,于是,用来统一乐器调音和统一度量衡,便是顺理成章的事。其实,"同律度量衡”制度在汉代的建立和实施,也是在结合物候历和观象历的天文历法所贯

彻、所验证的数理逻辑──伏羲卦数的指导下进行的,正如《淮南子》所反复强调:“‘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以三参物,三三如九,故黄锺之律九寸而宫音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黄锺之数立焉。…物以三成,音以五立,三与五如

八,…律之初生也,写风之音,故音以八生。…故律历之数,天地之道也。”其实,"同律度量衡”也不是只从西汉才开始,早在《舜典》中就将其同天文历法中的计量统一而论:“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可见,历代传说中"同律度量衡”的

“律”,归根结底是指用作候气律管的音律,而不是后来其所异化而为乐笛的音律;其本义也意味著:音律和度量衡计量的基本原理都来自以候气律管的发展为标志的风候历向四分历转化的过程。

     (5)《庄子·大宗师》云:“夫道,…伏羲得之,以袭气母。”历代学者将其视为“庄子神话”。贾湖八音骨笛和八个龟甲的匹配,为这个神话的返朴归真提供了原本。它们分别作为候气仪和八卦组合记数器的相配合,标志着贾湖人“得”了“道”──伏羲八卦模式,用来实现了原始候气术──“气母”向四分术的转变。贾湖文化早期的五孔骨笛,确实标志着贾湖人承袭了原始候气历,并通过继承和发展候气律

管,使之发展到了相当的高度。正如《贾湖》所说:“它的形成至少有9000年,甚至10000年以上的历史”(1),其中必有由单管向13孔进化而来的过程,必有其更远古的旧石器时代渊源。事实上,该遗址中就有示踪这一进化过程的遗物,如其H113中一石

管,“一端稍细,另一端稍残,横剖面椭圆形,中穿圆孔,制作规整,…可能是一种哨子”(1),贾湖人制作的石管哨尚如此,可见其制作骨管必有相当深厚的技术和经验的积累。其周围地区的前期文化遗址,也出土有示踪这一进化过程的遗物。如距今18,000年的北京周口店山顶洞遗址,出土4件刻有沟槽的鸟骨管;距今10,000年的河北虎头梁遗址,出土1件鸟骨管制的扁珠,与山顶洞人的很相似(9)这些证据表明,旧石器时代黄河中游一带过穴居生活的原始人,已经利用鸟骨管为其求生工具并开发出鸟骨管的加工技术;从当时这一带原始人以候鸟为历的背景来看,他们对鸟骨管的重视、加工和利用,必是为了适应他们对认知天时的需要。在由穴居到农业定居的数千年过程中,随着对认知农时的需要日趋强烈而具体,他们对鸟骨管的加工和利用不断改

进,以致达到贾湖文化早期发展出五孔骨律管的阶段。在当时整日操劳食不果腹的境况下,只有在这种求生欲望的驱使下,也只有对作为求生工具的候气律管,他们才会如此坚持不懈。

    (6)贾湖律管在其文化延续的一千多年中,所经历的由早期的5孔、6孔到中期的7孔以至晚期8孔的进化过程,正好同贾湖聚落扩大和人口增加的动态相一致。“与早期相比,中晚期聚落…房屋和墓葬数量大幅度增加,…反映出贾湖聚落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1)。在其采集和渔猎资源相对稳定甚至日趋耗减的情况下,其人口的大幅度增加,显然主要依赖其原始农业的增产;其原始农业的增产又主要依赖其适时播种、防灾和收获。因此,发展认知农时的技术、提高不误农时的机率,成为氏族繁衍、人口增加的关键。能否认识和抓住这个关键,并利用和发展当时领先科技来解决这个关键问题,决定氏族在生存竞争中的存亡。事实上,贾湖人正是这样妥善地解决这个关键问题, 才赢得了其人口的大幅度增加。

      不容置疑的事实是:“贾湖古稻群体中的变异很大,…并且在距今8000-9000 年的1000年中粒形的长与宽逐渐增加,而长与/宽比逐渐变小,容积逐渐增大而接近 现代栽培稻的趋势。”(1)这种趋势的出现,在这1200年间的原始条件下,显然主要是其栽培环境条件逐渐改善而形成定向选择的结果;而其栽培环境条件逐渐改善,不是凭墨守祖传的“自然历”就可办到的,必完全归功于贾湖人不断发展了认知农时的技术、逐渐提高了不误农时的机率。贾湖人之所以能如此成功,其所依赖者非这四种集当时领先科技之重器的改进莫属。

随着准确认知农时之需要的日益高涨和迫切,他们对全年农时节气的划分就越精细越具体。正是他们这种对全年农时节气细分化认识的追求,促使了骨律管的变革和发展,即促使他们利用其它三种器具做配合,将骨律管的开孔数目由确定四时、六段的5孔、6孔,增加到确定八节的7孔,再增加到确定九气的8孔。继此之后,骨律管的进化沿着这一细分化的道路向24气的方向延续,以致后来出现了9孔、10孔骨律管。H190:2AIII圈沿罐口沿下的所谓“太阳纹”,其“周围还刻出放射性直线”,由圆圈内“放射”于外(1),与后世圈外放射的太阳纹明显不同;看来不是什么“太阳崇拜”的材料,而同上述圆等分图、十字纹一样,是原始周天历度图,这些由圆圈内放射于外的直线,就是对一周年各节气的划分,开后世此类授时图之先河,乃大汶口文化陶尊上那些授时图之祖型。此图也显示贾湖人对全年农时节气细分化认识的追求,是何等强烈而周密。所有这些都证明:所谓贾湖骨笛, 原来是骨律管, 其开孔的数目 和 所 产 生 的 音 阶音律, 是依据人们掌握自然时令节气的需要而不断增加的。

(7)正因骨律管是贾湖人发展生产的关键性器具,它的状态自然地成为贾湖氏族社会兴衰的标志。一方面,“贾湖文化遗存的分期与骨笛的分期结果是完全一致

的”。“贾湖中期出土的骨笛数量最多,而形制又最统一”,中期“M282号墓葬中出土2支骨笛,…在贾湖全部出土的25支骨笛中,其骨质最优良,制作工艺水平最高,音质也最优美。…虽折而不弃,而是利用最高技术予以孔缀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