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当前的私有化浪潮
陈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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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余年来,在中国社会主义大地上,在中国人民的社会生活中,有一种本来日渐衰落的旧东西,却忽然像着了魔似的萌动起来。它初为涓涓细流,不为人所觉察,渐渐由小而大,由微而著,于不经意间忽然成为影响中国人民命运的奔腾巨流,以其无所不至的生命力浸润着、腐蚀着、改变着一切。它毫不留情地吞食着、毁灭着一切新生的美好的事物和人间的感情,同时却使一切腐败不堪、丑陋不堪的邪恶势力疯狂滋长。如果要问这个怪物的名字,它的名字就叫“私有化”!

中国的私有化不同于俄罗斯的私有化,俄罗斯是公然宣称的私有化,而中国却是隐性的遮遮掩掩羞于承认的私有化,是决不承认是私有化的私有化。虽然如此,它却更为有效地改变了中国的面貌,使中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变。

经济基础的改变是根本的改变。它立刻影响到上层建筑——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一切领域。表现在阶级关系上尤其明显。在“三大改造”后逐渐隐退的资产阶级,却似乎在一夜之间忽然崛起,比原来至少庞大了几十倍以上。他们与同样庞大的官僚资产阶级结成了亲密同盟,事实上已成为今天的统治阶级。而作为人民共和国主体的工农劳苦大众,却由国家主人沦落为雇佣奴隶,重新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弱势地位。

但是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那些以市场化、私有化为神圣使命的改革家,却认为并没有达到他们预期的目标。他们说,二十年的改革尽管取得了预料之外的惊人的成就,对传统计划体制进行了抽丝剥茧,但却并没有触动其核心的部分。什么是他们所说的核心部分呢?不是别的,就是那一部分还没有彻底私有化的国有企业。这一点使他们睡不好觉。他们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国有经济的比重大体占5%左右,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占10%左右。而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在工业、商业、及社会服务业领域所占比例,竟仍然占40%左右,这岂不是太叫人看不过去了吗?因此,必须要下定最大决心,进行有决定意义的“攻坚”才行。不把这部分国有企业私有化,那是死也不能瞑目的。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当前的私有化的狂潮有如八月的钱塘江潮一般,在中国的大地上更加汹涌澎湃了。其气势之大,威力之猛,足以撼人心魄。请看今春以来的报道,三月初西安市政府发出了500亿元国资的出售公告;七月中,由北京市政府举行了104家国有企业252亿元的国资进入产权交易中心的挂牌交易;九月初,天津市政府118家国有企业约3000亿元的重组计划;十月底辽宁省政府拟出千亿元国资国退民进的时间表……一句话,这不是要把原属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国企的绝大部分都要卖掉吗?

报上不断登出惊人的消息。前不久,某权威大报的头版头条是:《打响新的"辽沈战役"》!这个标题实在是够响亮的了,不过这仅是重新振兴东北工业区系列报道的第一篇。“振兴东北工业区”的确是个振奋人心的口号,它不仅是东北工人阶级的喜讯,也是全国人民关心的事情。但是究竟如何振兴,却不能不使人倍加关注。从报道中得知,原来所谓“振兴”,并不是把原有的国企重新振兴起来,而是忙于搬迁、改造和重组。在沈阳有名的铁西工业区,许多企业搬走了,正在成为“迎接发达国家特别是日、韩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文章还鼓动说:“要让民企呼啦啦起来,形成千军万马之势”。辽宁的目标是“到2007年,民营企业占全省的GDP比重的一半”。哦,原来如此!这叫什么“振兴”呵?这不是出卖国企,让国企进一步消失,而让给外国资本和私人资本“振兴”吗?把国企的工业基地让给日本企业和韩国企业去占领,这怎么叫打了“辽沈战役”呢?如果这样说,那么“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完全占领东北的时候,那个“辽沈战役”不早就打过了吗?

而且,现在打的决不仅仅是一个“辽沈战役”,而是对全国全部国企进行的空前规模的“攻坚”战役。据《中国审计报》报道,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副主任文宗博日前表示,未来三年内,大型独资国企的数量将会锐减七成,最后达到50家左右的规模。剩下的将分成两类:一类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一类是利润率非常低,必须由政府来提供服务的领域。这个振兴的谜底也就清楚了!

有人的说法很形象,把这个空前大规模的“攻坚”叫做“割社会主义的尾巴”,是的,确实不错,中国的社会主义也就剩这点尾巴了,把这个尾巴割掉,改革也就完成了,改革派也就心安理得了!
(二)

回顾二十余年的私有化过程,是在渐进的策略并伴以欺骗的手段进行的。其手法是自始至终都不忘高喊“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口号,借以掩护积极推行的私有化。犹如鸭子凫水,上面平平静静,下面扒得很欢呢!

“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所有制为补充”,是最初的提法。实质上是要从公有制先打开一个突破口,使各种私有经济有了立足之地。与此同时,在农村则积极推行“包产到户”,从根本上促使农村集体所有制的瓦解。等到各种私有制经济成分占领阵地之后,就要扩大突破口向纵深发展了。这时就提出了“抓大放小”的口号,“先打弱的,后打强的”就是这项措施的策略。事实上,这是首次对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的大规模进攻。这个进攻自然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口号下进行的,动作的声势不小。它带来了全国范围的中、小型国企的关停并转,卖光送光。这一招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打击十分严重,因为全国的中小型国企加在一起,其价值并不逊于大型国企,甚至超过大型国企。在“抓大放小”热潮的鼓荡下,一时间,全国出现了不知多少个陈卖光、张卖光、李卖光,一个个摩拳擦掌,大显身手,时间不长,就像狂飚扫地,使全国大量的中小型国企荡然无存。这些中小国企都是建国后三十年由劳动人民白手起家,省吃俭用,千辛万苦,用自己的血汗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谁能想到,顷刻间就化为乌有了。据国资委副主任李毅中说,现在全国的一些县级城市有的是把全部国企都卖光了,造成了不仅没有国有企业,而且没有经营性国有资本;地、市一级中60%—80%卖掉了国有企业。……全国中小型国企的丧失造成的后果实在太严重了,大量工人的失业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短缺,都是这个“抓大放小”造成的。这个历史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呢?是让那些下面的陈卖光、张卖光、李卖光吗?他们上面不是还有一个“总卖光”吗?

有人受损就有人得益。正是在大量公有制经济化为乌有的同时,私营企业却像滚雪球一般飞速地生长起来。一个新提法又适时地出现了,叫“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号召全国大型国企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个说法很巧妙也很狡猾,而其实质则是要求“国退民进”。当然,这一重大步骤仍然没有忘记挂上“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遮羞布。从此,大量“国退民进”的狂潮就随之而来,并且很快就形成了喧宾夺主的局面。“公有制”那个可怜的主体,愈来愈干瘪萎缩,竟跌落到还不及“三大改造”之前的地位,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仅占四分之一。而私营经济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了。

当前正在展开的对全国国企的大“攻坚战”,是“国退民进”路线的继续,而其规模则更大,步骤也更快了。似乎是对大型国企的最后一次大扫荡战。可笑的是,为了遮入耳目,对这个丑恶的私有化怪物,仍给它戴上“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桂冠。公有制早已不是主体了,还毫不脸红地这样说,这不是明目张胆地欺骗那些傻老百姓吗?

另一种欺骗手法,就是颠倒黑白,把属于私有化的东西硬说成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例如“股份制”,本来就是私有制度的产物,从来没有人说它是公有制。连资本主义国家的人,也都承认它是私有制。《美国历史百科全书》中就说:“股份公司是合资形式的企业组织,其资金为股东私人所有。”马克思则更明确地说:“向股份公司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资本论》第3卷,第497页)那么这个私有性质的东西到了中国,怎么会摇身一变,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了呢?张三就是张三,张三怎么会成了李四的实现形式了呢?这种说法不仅是欺骗,而且是凭借权势的强词夺理和仗势欺人!而且还公然要求“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无异是说,什么公有、私有?公有制就是私有制,私有制就是公有制,就这样定了,你们照办就是!这就是现在中国流行的逻辑!那个近年来红得发紫的经济学家吴敬琏,竟把这种经济形式叫做“新公有制”,这未免近乎无耻了吧?

中国民间有句俗话:“杀人偿命,骗死人是不偿命的。”二十年来,中国人就是这样被人半是欺骗,半是强迫,牵着鼻子走过来的,比起前苏联人甚至还带有更浓重的悲剧色彩!前苏联人死了还死得明白,中国人到死也不明白。可叹!
(三)

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的消失,它意味着什么呢?

第一,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而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一旦这个基础没有了,社会主义制度也就不存在了。即使留下个空名、虚名,也一钱不值,没有任何意义。某些改革家常拿我们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相类比,说什么我国的国有企业比他们太多了。实际上这是混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我国的全民所有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制根本不同。我国的全民所有制是人民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而资本主义的国有制则属于资本主义的国家,这种所有制的比重不论占5%或10%,都没有更重大的意义。而我国则不同,如果公有制的国企基本丧失,我国也就根本变质了。没有资格再

第二,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工农大众及劳动知识分子是国家的主体,是国家的主人。这个主人不是空的,它是由公有制——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为基础来保障的。如果这个基础丧失了,那么人民作为国家主人的地位也就不存在了。也就从国家主人的地位变成资本的雇佣奴隶了。只能老老实实为资本家干活了。不管给它戴多少民主的花冠都是骗人的,没有任何意义的。

由此可知,公有制的存亡得失,同我国人民的命运、社会主义的命运以及个人的命运关系是何等重大!随着当前大规模的“攻坚”、“改制”,很快就会看到,必然有大批的工人下岗、失业。我们工人阶级将首当其冲地再次面临更大的灾难和不幸。在此严重时刻,一切有良知的中国人,我们不能不密切关注当前的形势,下定决心,紧密团结,为挽救社会主义、为保卫和完善公有制、为保卫工人阶级的生存权、工作权和管理权而斗争!
200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