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毛主席四十年前的警告:包产到户是方向的问题!
作者:老闲
二十年前,中央发文解散了人民公社,作为突破口的,是那个“包产到户”。
1978年中国又遭受了特大旱灾。由于公社化带来了农业生产条件的极大改善,在相当程度上已经改变了农业靠天吃饭的面貌,因此全国农业总产值在这大灾之年反而比上年增长了9.8%,粮食产量也夺得大丰收,首次突破了3亿吨大关。然而,不知是否因为当年大力推行过包产到户留下的影响,安徽省没有能够战胜自然灾害,导致秋季无收,全省粮食大幅度减产。面对着即将到来的饥荒,万里主持的省委诱导农民实行“包产到户”来自救,并制造出了“要吃粮,找万里”的现代神话。
重新推行“包产到户”的政策得到了***的支持,被说成是“完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有利于鼓励生产者最大限度地关心集体生产”,因此从一开始的“生产落后,经济困难的一些农村应当实行包产到户”迅速演变为“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改革的一项战略决策”。到84年前后人民公社被全部解散,下属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不复存在,“包产到户”也就最终变成了“分田单干”。“包产到户”的全面推行不仅没有带来农村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反而导致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彻底瓦解。包产到户的全面推行也没有带来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三农”问题越演越烈,终于,连粮食的生产也重现危机了,连带着依靠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组织而发展起来的农村医疗卫生、农村基础教育和农村的基本社会保障等等一起陷入了困境。
令善良的人们感到困惑的是:或许“人民公社确实办早了,办糟了”,必须得往回退,但是为什么不可以退回到合作社去呢?即使高级社不行,还有低级社,再不济,还有个互助组。为什么一定要回到延续了二千多年的小农经济去呢?这种分散的、落后的小农经济真的能够承担起农业现代化的重任吗?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严酷的现实摆在面前,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们看清了,毛泽东主席在四十年前作出的论断是完全正确的:包产到户是方向的问题。
包产到户的第一个高潮兴起于三年困难时期。
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中出现的问题加上接踵而至的三年严重自然灾害使得农村的形势一度是那样的严峻。尤其象安徽这样“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瞎指挥风)刮得特别厉害的地方,社员群众的集体生产积极性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一时间,集体似乎靠不住了,与其绑在一起等死,还不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吧。于是打着“包产到户”的旗号,“分田单干”在一些地方盛行起来。
刚开始,多数干部对包产到户的性质还是有一定认识的。以主席当年的秘书田家英为例,在61年3月召开的广州会议期间,他给主席转来了一份关于安徽实行包产到户的材料,并附上了自己的一封信。材料中反映了推行包产到户的地区给缺劳户带来的困难。如某地有八个寡妇,在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另搞互助求生。她们说:“如果实行包产到户,不带我们的话,要求给一条牛,一张犁,八个寡妇互助,爬也要爬到田里去。”田家英在信中写道:“看到这些,令人酸鼻。工作是我们做坏的,在困难的时候,又实行什么包产到户,把一些生活没有依靠的群众丢开不管,作为共产党人来说,我认为,良心上是说不过去的。”信中还说“为了总结经验,包产到户作为一种试验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普遍推广,依靠集体经济克服困难,发展生产,是我们不能动摇的方向。”
然而,在严峻的困难面前,在一时高涨的单干积极性面前,我们的不少干部,包括田家英,改变了态度。62年7月田家英向主席陈述了自己的主张,认为作为权宜之计,可以让40%实行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其余60%搞集体和半集体,等农村的经济恢复后再将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的重新引导到集体道路上来。用陈云的话来说,则是包产到户“是非常时期的非常办法”,“是恢复农业生产的一条路子”,“国家遭遇如此大的天灾人祸,必须发动全体农民实行《国际歌》号召的‘全靠我们自己’”。还有另外一些干部,以当时的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为代表,认为包产到户,即建立生产责任制,是搞好集体经济的一项根本环节,必须长期实行,只是在实行中必须划清“包产到户”与“分田单干”之间的界限。
毛主席无疑看到了人民公社化初期的混乱加剧了自然灾害带来的困难,为此他将1961年定为“调查研究年”,大力提倡“各级党委第一书记要亲自做调查研究”,因为“过去几年,我们犯错误,首先就是因为情况不明”。毛主席希望在全党大搞调查研究,判明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一个切合实际的人民公社章程,使得基层的干部有章可依,使已经发展起来的人民公社进入正途。同时,他也谨慎地允许“包产到户”在一定范围之中进行试验。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主席很快就由表及里,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因而对一些干部不去积极地寻求解决人民公社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却热衷于推行“包产到户”产生了极大的不满。于是便有了62年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对“单干风”的批判。毛主席讲:“包产到户是方向的问题。”“一搞包产到户,一搞单干,半年的时间就看出农村阶级分化很厉害。有的人很穷,没法生活。有卖地的,有买地的,有放高利贷的,有娶小老婆的。”“还是到社会主义,还是到资本主义,农村合作化还要不要?还是搞分田到户、包产到户,还是搞集体化?主要就是这样一个问题。”
八届十中全会刹住了“包产到户”在农村的继续推行。在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六十条)的指导下,人民公社步上了正规,农业生产迅速地恢复和发展了。尤其在毛主席发出了“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后,依靠着人民公社凝聚起来的集体经济力量,全国农村进行了以改土治水为中心的大规模农田基本建设,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的条件,为七十年代农业的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可是党内有相当多的干部对主席当年的批评是不满的,因此主席一旦去世,他们就迫不及待地兴起了“包产到户”的又一次高潮。究其根源正是主席在八届十中全会上点明的:“我们党内有相当多的同志,对社会主义革命缺乏精神准备”。
早在建国前夕,毛主席就在考虑做好了民主革命这篇文章后如何继续做好下篇文章,即社会主义革命的问题。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他及时地向全党提出了工作重心向城市的转移;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将成为国内的基本矛盾;在城市斗争中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对分散的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方向发展等等重要原则。但是,有相当多的干部并没有理解毛主席的深刻含义,他们以为全国解放了,接下来的任务就只是发展生产了。譬如黄克诚就曾回忆,全国解放前夕,毛主席对他进行过一次面试。他是不及格的。
在完成了土改后农村中,铲除了封建势力的索缚后资本主义自发倾向来势十分迅猛。1950年山西、东北等土改进行得比较早的老解放区农村中就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一些农民买地,一些农民卖地,一些农民雇工成为新富农,一些农民重新沦为雇农。由于互助组无法解决农民卖地和基本保障等问题使得农业合作化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毛主席对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倾注了极大的热忱,因为他知道:“没有农业社会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首先,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关系到工人阶级是否能够在新的基础上巩固与农民的联盟。在两极分化的农村中,重新失去土地的农民自然埋怨共产党见死不救,而共产党也无法满足新富农的要求。只有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全体农民共同富裕起来才能达到。其次,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关系到是否能够在城市顺利地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只有在农村这个最广阔的土地上巩固了社会主义的阵地,才能够最彻底地孤立资产阶级,迫使它们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最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也只有通过组织起来,用集体的力量来加速。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来求得农业生产的大发展,粮食产量大增产那真是“难矣哉”。
然而,党内以刘少奇为代表的那部分人还在忙于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确保私有财产,四大自由。鼓吹“在没有实现工业化,没有大量的农业机器供农民使用的情况下,要实现农业集体化是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正是在如何对待农村和城市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个关键问题上,成为党内两条路线的分水岭。
如果说,在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时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还是一条道上跑的车,相互之间争夺的不过是由谁来领这个头,则在民主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就分道扬镳了。利益的根本分歧决定了从民主革命完成到共产主义全部实现这整个历史时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两条道路之间的斗争,就不能不成为社会上最基本的矛盾了。对于共产党的领导来说,完成了民主革命以后,摆在他们面前的也就只能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始终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同时也必然代表所有劳动阶级的根本利益,走社会主义道路,为最终实现人类最美好的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另一种就是继续搞新民主主义,即由共产党领导来发展资本主义,其结果必然使共产党的领导倒向资产阶级,最终成为资产阶级的代理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个名称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人类对真理的认识不是一次就能够完成的。在包产到户问题上四十多年来的反反复复,使得人们对于当年毛主席同党内一批人围绕着农业集体化道路而开展的一场争论有了越来越清晰的结论。其实质就是靠社会主义来发展中国还是靠资本主义来发展中国,而历史已经证明也将继续证明毛主席的英明论断: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