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注:巴布拉姆·巴塔拉伊同志曾就读于印度尼赫鲁大学,有博士学位,目前负责对外联系和宣传工作,是尼共(毛)三大领袖之一。
建立新型国家的问题
(旗帜译文第一版)
巴布拉姆·巴塔拉伊
翻译: 张正 勇胜 耕耘 洛崇
“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不弄清这个问题,便谈不上自觉地参加革命,更不用说领导革命。”—— 列宁《论两个政权》
政权问题现在已经成为尼泊尔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核心问题,当我们在广大的乡村建立了革命根据地以及地方政权后,夺取全国政权被提上了议事日程。问题很重要,可以从两方面来讨论。首先,我们从普遍意义上讲;其次,我们将结合具体国情。首先在普遍意义或一般意义上,无产阶级国家(新民主主义或社会主义)是一种新型的,区别于历史上一小撮剥削阶级所建立的所有国家。进一步讲,在过去的人民民主政权及社会主义国家,包括俄国、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相继失败之后,在二十一世纪的诞生的无产阶级国家必然是一种更新类型的国家。其次,对于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尼泊尔,旧资产阶级革命尚未完成,可预见的无产阶级国家,自然是一种全新类型的国家。所以,我们将首先对关于国家问题的历史经验作总体回顾,同时进一步分析新型国家的基本特征。
I 历史背景及其由来
A.国际理论脉络
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每一次主要的思想政治斗争中,国家政权问题都是中心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时代反对无政府主义的斗争, 列宁时代反对修正主义的斗争,毛泽东和我们的时代反对修正主义和教条派修正主义的斗争,都以国家政权问题为中心。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马列毛主义即无产阶级的观点和无政府主义、修正主义、教条派修正主义即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官僚资产阶级的观点在国家问题和建立新型国家问题上的斗争作一简短的历史回顾。
按照迄今为止的历史事实和唯物史观对此的阐释,国家是作为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在阶级社会形成后产生的。因此,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一直到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在每一个历史阶段国家都是阶级斗争的焦点。而每一个获胜的阶级都为了本阶级的利益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器。国家,从最初的社会的“仆人”,逐渐与社会分离、对立,变成了社会的“主子”。当国家达到了它的最高及最终阶段——资产阶级共和国时,它已成了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由巨量的官僚和常备军武装起来的恐怖的寄生机器。然而,根据辩证法,万物有生必有死,国家也不可避免地将走向死亡。社会生产力的最新发展,已使得这既成为可能也成为必需。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起源、发展和终结的基本观点。
马克思主义的创建者,马克思通过他的著作,主要有《法兰西的阶级斗争》(1850),《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1852),《法兰西内战》(1871),《哥达纲领批判》(1875)等,恩格斯也通过他的著作,主要有《反杜林论》(1878),《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等,阐明了关于国家的科学概念。
然而,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引起激烈争论并在建立新型国家时理应受到最大关注的问题,是如何消灭处于最高和最终阶段的即以资产阶级共和国形态出现的旧国家,并在其废墟上建立一个新型的过渡国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个问题上主要与施蒂纳、蒲鲁东、巴枯宁为代表的无政府主义倾向进行了理论斗争。当无政府主义者不切实际地谈论着立刻消灭一切形式的国家并反对建立任何形式的替代物时,马、恩却客观地看待国家,提出了在资产阶级国家的废墟上建立新型的过渡国家的观点,提出了新型国家的本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恩格斯曾这样说明在国家问题上马克思主义与无政府主义观点的根本区别:“当广大社会民主工人群众掌握了我们的观点:国家政权无非是统治阶级——地主和资本家——为自己提供的保护他们社会特权的组织而已,巴枯宁却仍旧坚持是国家创造了资本,资本家之所以有资本仅仅是因为国家的恩赐。因此国家是主要的恶魔,国家必须首先被废除,然后资本主义就会自己灭亡。与此相反,我们认为废除了资本——它把所有生产资料集中在极少数人手中——国家就会自己消亡。区别在于根本的一点:没有社会革命的成功,废除国家就是胡说;而废除资本正是社会革命,它包括了整个生产方式的转变。”
因此我们可以确定国家不是由某些人的主观意愿创造出来的抽象概念,而是因社会的客观需要而发展、消亡的具体事物。
恩格斯进一步解释说,通过广大群众自觉的社会革命,代替少数剥削者的国家的,将是大多数被剥削者建立的“过渡”国家,这个国家将对被击败的剥削阶级进行专政,并走向一个无阶级的社会。这样的国家将“不再是这个词通常所表达的意思”。马克思和恩格斯反复强调1871年巴黎公社是这种过渡的无产阶级国家的最佳范例。
有了巴黎公社的经验之后,马克思更加明确地宣布,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长时期内所需要的国家形式不是别的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巴黎公社,由巴黎工人直接选举和参与所创造,解散了常备军并由武装的群众所直接保卫,掌握了所有行政和立法权力,始终被恩格斯赞许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光辉范例。这充分反映在恩格斯于巴黎公社20周年时的声明:“近来,社会民主党的庸人又是一听到无产阶级专政这个词就吓出一身冷汗。好吧,先生们,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巴黎公社。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主义的创建者展望了作为终结历史上一切国家的新型国家,即无产阶级专政。这种新型国家不是与社会分离并统治社会的永久存在,而是将逐步自己消亡的临时机构。马克思在他的表述中很好地阐明了这一点:“至于说到我自己,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这个专政不过是…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这句话清楚地表明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国家,而是消灭一切阶级和国家的一个手段。
新型的无产阶级国家(即无产阶级专政)是怎样逐渐消亡并最终作为国家而终结的呢?恩格斯对此进一步阐述道:“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当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社会阶级的时候,当阶级统治和根源于至今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生存斗争已被消除,而由此产生的冲突和极端行动也随着被消除了的时候,就不再有什么需要镇压了,也就不再需要国家这种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了。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
这一段较长的语录已经说得非常清楚明白而不再需要更多的解释了。然而,由于伟大的巴黎公社仅仅存在了72天,而巴黎公社是马恩生前唯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的实例,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创建者没有实践他们所展望的国家消亡的机会。
列宁的《国家与革命》(1917)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政权的科学奠定了新的基础。而他的其他著作,包括《布尔什维克能够保持国家政权吗?》(1917)《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1918)《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与政治》(1919),等等,阐明了作为一种新型国家的苏维埃制度。在实践上,列宁在实现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起到了核心的作用,并领导捍卫和发展以苏维埃制度为形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事业达七年。
列宁在十月革命的前夜这样论述无产阶级新型国家的概念:“无产阶级如果想要捍卫革命的果实并继续推进革命,如果想要赢得和平、面包与自由,就必须摧毁马克思所说的‘现成’的国家机器,而建立一个由全体武装人民代替警察、军队和官僚的新型国家。遵循1871年巴黎公社和1905年俄国革命所指明的道路,无产阶级必须组织并武装所有贫苦的、受剥削的人民群众,使他们能够把国家政权直接掌握在自己手中,使他们能够自己组成国家政权的各机关。”
摧毁旧国家、用全体武装的人民代替军队与官僚、组织并武装群众以把新国家政权的机关直接掌握在他们自己手中,是列宁对无产阶级新型国家概念的发展中三个最重要的方面。
同样,列宁曾设想建立一个没有“常备军”和“官吏凌驾于人民之上”的新型国家,他这样誓言:“我不赞成通常的资产阶级议会制国家,而拥护一个没有常备军、没有警察反对人民、没有官吏凌驾于人民之上的新型国家。”
然而,考茨基和其他第二国际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却抛弃关于国家的阶级观点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并在无产阶级运动内传播所谓“纯粹民主”的资产阶级议会主义的幻想,列宁为反对他们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在他的名著“无产阶级革命与叛徒考茨基”中,列宁详细阐明了在阶级社会中,民主也是有着阶级性的,而资产阶级民主与宪政只不过是资产阶级国家的具体形式。
在答复对苏维埃制度的批评时,列宁列举了苏维埃民主的特点:“在俄国,官僚机器已被完全夷为平地;旧的法官全都被解职了,资产阶级议会被驱散了,从工人农民中选出了更加贴近他们的代表。他们组成的苏维埃代替了官僚,并被授权选出法官。仅仅这个事实就足以使一切被压迫阶级认识到,苏维埃政权,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当前形式,要比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民主百万倍。”
因而,十月革命后按照巴黎公社的典范发展起来的从地方到中央的广大的工农兵和其他革命阶级的苏维埃网络,是无产阶级专政和新型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形式。二月革命后,两个政权,即资产阶级的代表机关:制宪会议和社会主义的代表机关:苏维埃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十月革命后,制宪会议立即作为一个反动机关被解散了,而代表未来的苏维埃民主则成为了国家制度。即使在紧随革命而来的帝国主义的野蛮入侵和残酷的国内战争时期,苏维埃大会仍旧经常地、定期地召开,一切国家的重大决定都由苏维埃做出。然而,随着内战的延长和战后新经济政策的实行——引入国家资本主义的政策以解决经济困难,最初的苏维埃制度的活力受到了侵蚀。更高级别的执行委员会代替苏维埃大会和地方苏维埃获得了更多的权力。国家机关,党和军队(已从最初的赤卫队逐步转变为常备军)逐渐纠结在一起,不可分离。旧沙俄式的、脱离人民并凌驾于他们之上的官僚机器开始渐渐出现了。新苏维埃制度突然面临着官僚蜕变的危险。由于列宁是杰出的、坚定的、充满活力的革命天才和根据具体情况运用革命科学的老手,他直到生命结束一直为抑制苏维埃国家制度中的官僚化倾向、保证广大革命群众在新国家政权中的主动性、管理权和充分参与而做出具体的努力。包括建立“工农检察院”、举行“非党工农会议”等等。
我们从列宁临终前的下列评论可以窥见当时苏维埃国家和党的官僚化问题的一斑:“我们希望,我们新的工农检察院会摆脱法国人称之为Pruderie的品质。这种品质我们可以把它叫作可笑的装腔作势或可笑的摆空架子,他最合我国苏维埃和党的官僚的胃口。附带说一句,官僚不仅在苏维埃机关里有,而且在党的机关里也有。”
在这种情况下,罗莎.卢森堡从革命左派角度对苏维埃国家的前景的警告值得我们注意,尽管她有过于理想化和不切实际的局限。卢森堡在1918年说:“没有普选,没有不受限制的出版和集会自由,没有自由的意见交锋,任何公共机构的生命就要逐渐灭绝,就成为没有灵魂的生活,只有官僚仍是其中惟一的活动因素。公共生活逐渐消亡,几十个具有无穷无尽的精力和无边无际的理想主义的党的领导人指挥着和统治着,在他们中间实际上是十几个杰出人物在领导,还有一批工人中的精华不时被召集来开会,聆听领袖的演说并为之鼓掌,一致同意提出来的决议,由此可见,这根本是一种派系统治——这固然是一种专政,但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一小撮政治家的专政,就是说,资产阶级意义上的专政……”
在列宁1924年逝世后,斯大林继续努力在社会主义方向上发展苏维埃国家。然而,首先由于一种经济决定论的思维:设想生产力的发展本身会使社会走向共产主义,以及片面强调通过中央计划发展经济;其次由于二战前后与帝国主义的矛盾极其尖锐的特点,使得“外部”威胁被认为是导致社会矛盾的首要原因,所以奉行了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来解决国家与党的内部矛盾的政策。因此,到斯大林1953年逝世时,苏维埃国家已经陷入了堕落的官僚化泥潭。而随着赫鲁晓夫的上台,苏维埃国家公然转变为官僚资本主义和极权主义的国家,并在1991年最终演变为赤裸裸的资本主义。
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和平”地蜕变为资产阶级专政,使得毛主席从中吸取了严重的教训,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理论。早在中国革命时期,毛主席就发展了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即“新民主主义”形式的新型国家的概念,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通过这样的国家,在无产阶级领导下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并走向社会主义。这一理论在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中得到了阐明。革命胜利后,当人民民主专政(到1956年)和无产阶级专政(1956年以后)面临官僚化和蜕变为资产阶级专政的危险时,毛主席寻求一种新的方法来保证广大群众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和参并正确处理社会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在这个阶段,毛主席写了“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等重要著作。随后在六十年代,当赫鲁晓夫修正主义集团公然抛弃无产阶级专政的原则、提出“全民国家”的资产阶级观点的时候,毛主席发动了强有力的理论反击,即众所周知的“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大论战”。
通过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大民主的实践来确保人民群众对国家事务的最广泛和持续地参与,是防止官僚蜕变和建立新型国家的最重要的问题。这反映在毛主席的下述主张:“我们必须有这样的自信。我们连帝国主义都不怕,又何必怕大民主?为什么我们要怕学生上街?现在我们还有些党员害怕大民主,这是不对的。这些害怕大民主的官僚主义者必须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并改正他们的错误。”
毫无疑问,毛主席领导下的1966到1976年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对新型无产阶级国家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造反有理”、“炮打资产阶级司令部”等革命口号的广泛传播;按照巴黎公社的典范、由非党群众组成的革命委员会履行国家职能;通过组建千百万的红卫兵和民兵来武装群众;确认国营企业工人的罢工权利,等等。
然而,在毛主席1976年逝世后,中国在国家体系内部发生的反革命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复辟,使得新一代革命者肩负着更大的责任去建立一个新型的无产阶级国家。在这里,我们必须吸取从巴黎公社到十月革命到文化大革命的无产阶级专政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显然,在帝国主义时代,在社会主义建设被迫局限于一个国家时,没人能否认革命后发生反革命复辟的可能性。尽管如此,面对20世纪在十几个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国家(这些国家曾几乎占世界的一半)中发生的相对容易的并且是和平的反革命资产阶级专政复辟,如果我们对此背后的主观因素(即这些国家内部本身的原因)不作出科学的与合理的回答,我们将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将不能带领他们完成革命、捍卫和发展同样的国家走向共产主义。
同样,由于阶级社会中革命力量与反革命力量的不断斗争,我们必须小心反动派的心理战,他们否认反革命过后发生新的革命的可能性,导致革命阵营内悲观主义、合法主义、不可知论、虚无主义、改良主义和修正主义思想的泛滥。为此,我们应该正确地掌握机会主义在不同情况下以不同面目出现的辩证法,就像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所作的那样。例如,在国家问题上,马克思时代由于需要与要求立即取消国家的无政府主义倾向作斗争,马克思和恩格斯更多地强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国家的必要性。当这种必要性被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者所片面强调,并寻求通过内部改良使资产阶级国家永存时,列宁为反对这种错误倾向进行了顽强的理论斗争,并通过十月革命发展了新型的国家政权。列宁逝世后,在第三国际和斯大林时期,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被从教条派修正主义的角度予以了机械的强调,继续革命和国家消亡的问题被打入了冷宫,因此无产阶级专政自己被扭曲了,并最终蜕变为官僚资产阶级专政即极权主义。只有在毛泽东时代,修正主义和教条派修正主义都受到了批判,无产阶级专政和继续革命、国家消亡这两方面都得到了正确的强调。由于毛主席的尝试时间还比较短,使得其结果仍然是很不充分和很不完全的,因此,当代的革命者应该敢于超越过去的一切经验,坚定地掌握无产阶级专政和继续革命的原则,去建立一个新型的国家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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