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力发展的动力

 ——读《社会生产力新论》

 

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因是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既不是社会性,更不是自私性,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生产力是人的本质的公开展示,即人的本质表现为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把生产力发展的动力,看作生产力以外的什么“动力”来发展生产力,把事物发展的外因条件当作事物发展的动力原因,表现为事物发展的“外因论”。人非圣贤,一些著名领导人提出“发展生产力”,同时也不否认他自己有错误,甚至公开承认是“对半开就不错”。问题是有人为了把谬误“包装”成真理,作为课题“研究”成为“新提法”混淆视听,谬误已经危险,把毒药裹上糖衣将更加危险,这不是对领袖的爱而是害,这些所谓的“新提法”,应引起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警觉!

一、所谓课题的提出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是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要求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以解放生产力。事物的发展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家们,在骨子里认为他们的生产关系是先进的、永恒的,只有生产力是落后的,只有他们才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因此要“发展”生产力,使生产力适合生产关系,适合他们剥削的竞争需要。在150年前的1847年,马克思在批判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家比··蒲鲁东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时,写了极重要的理论著作《哲学的贫困》,指出“资产阶级运动得以在其中进行的那些生产关系的性质绝不是一致的单纯的,而是两重的;在产生财富的那些关系中也产生贫困;在发展生产力的那些关系中也发展一种产生压迫的力量;……这些关系才能产生资产者的财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20页)“发展生产力”在这里首先是一种“关系”,其次是资产阶级运动得以进行的那些生产关系,第三它的性质是双重的,发展生产力的同时也发展着一种压迫力量,第四,这些关系是产生资产者财富的前提条件。在一百多年后的中国,“发展生产力”被当作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可是他们能够用什么来“发展”生产力呢?于是,为了找到“发展”生产力的“动力”,并列为“重大课题”进行研究,试图给“发展”生产力披上“马克思主义”的外衣,所谓《社会生产力新论》就在这样的条件下产生了。现就本书涉及生产力及其发展动力的部分观点,不得不提出我们的看法。

二、生产力发展的“外因论”

一是把生产力构成的“二要素”改成“多要素”,即“多要素论”。提出“现代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构成生产力的要素是多种多样的,而且这些要素在不同的层次,它们早已超出了‘二要素’或者‘三要素’所能容纳的范围了。”(《社会生产力新论》第148页)他们把科学技术、教育、生产管理等都称为生产力的要素,从而它就可以作为“动力”,在生产力“内部”来“发展”生产力,以避免生产力发展的“外因论”之嫌。生产管理属于生产关系,教育属于上层建筑,尽管它们对生产力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但它们都不是既得的客观物质力量——生产力,它们只有通过对生产力的适合与否,才表现为解放生产力或破坏生产力及其程度。生产力无论怎样巨大发展,即使机器发展成为智能“机器人”,它仍是机器而不是人,科学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自然与社会科学都是关于自然社会的理论体系,它永远不是客观物质力量,只有在它渗透、物化到生产力二要素之中,才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客观物质力量。社会无论怎样发展,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不会变,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可能成为生产力的要素,生产力也不可能成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要素,如果它们互相等同——是,那就没有适合与否的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了。生产力的要素就是劳动者和劳动工具,生产力构成的“多要素论”,仍然是“发展”生产力“外因论”的变种。

二是生产力发展动力的“综合合力”论。他们承认生产力“二要素”,但认为生产力的要素是“直接动力”,物资利益关系即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动力”,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并称科技为以上“合力”中的“主导部分”。首先,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在于生产力内部的矛盾性,而非“直接动力”;其次,这些“合力”无论怎样重要,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外因条件。第三,物理的或社会的“合力”,既包括使事物前进的动力,也包括阻碍事物前进的阻力,特别是当阻力大于动力时,事物的发展就减速、停止甚至朝它相反的方向倒退。就说物资利益关系,有公有制的按劳分配、私有制的按资分配、社会主义“全民制”的大锅饭、以及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等,许多就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物资利益关系”,并且严重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如果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这些“综合合力”,也成为“发展”生产力的动力,那么,一些腐朽的“物资利益关系”,如贪污盗窃也就自然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动力”了,“综合合力”中的“反动力”也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动力”了。“综合合力”论,确实是形而上学外因论的“新提法”。

三是提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是内因和外因的关系,而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社会生产力新论》第150页)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事物的系统工具,认识不同的事物要采用不同的工具。当我们研究一事物发展的动力原因时,要用内因与外因的范畴,在研究生产力发展动力时,不仅要涉及直接外因生产关系,还涉及间接外因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式等,事物的外因要比事物的表现形式要宽繁的多。当我们研究一事物内部矛盾运动时,要用一个事物内部的内容和形式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如在研究社会生产及方式的内部矛盾运动时,生产力是内容,生产关系是形式;在研究社会形态内部矛盾运动时,生产关系是内容,上层建筑是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表现为适合和不适合及其状况,用内容和形式的方法分析只能说明生产力更为根本,而不宜说明事物内部的发展动力原因。用一事物内部内容和形式的矛盾运动,来混淆该事物内容发展变化的内因与外因的关系,意在绕过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是自身内部矛盾运动,为“只有生产关系才能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动力”,(《社会生产力新论》第150页)找到一根救命草。

四是提出“如果把生产关系看着生产力的‘外在推动力’,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外因和内因的关系,那末按照同样的逻辑也得承认,相对于生产关系而言,生产力是生产关系的‘外在推动力’、‘外部原因’,这岂不完全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社会生产力新论》第157页)这里正是把处于不同层次的两个事物之间的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颠倒、等同和并列了。首先、生产力是既得的客观物质力量,“生产力表现为一种完全不依赖于各个个人并与他们分离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3页)它不依赖某种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而客观存在,而任何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则必须依赖于生产力而存在。就象碳原子经过不同形式的组合,成为金钢石或石墨等,碳原子不依赖于石墨或金刚石分子而可以存在,但石墨或金刚石则必须依赖于碳原子存在为前提。第二、生产力是最终决定力量,而生产关系则是被最终决定的东西。第三、生产力是由不同的物质要素构成的,而生产关系却不能都分成物质要素,如所有制就表现为对生产力物质要素的组合形式,是适合和被适合的物质组合关系。第四、生产力作为相对独立的领域,对生产关系具有内因和外因的关系;而生产关系作为相对独立的领域,也具有内因和外因的关系,但其内因表现为是否适合客观存在的生产力的发展,不适合则必然表现为破坏生产力,如工厂倒闭工人失业等,最终被其他适合的生产关系所代替。第五、生产关系是把生产力各要素组合起来的结构形式,形式包容着内容,其不同层次性表明,被包容的生产力相对于生产关系不仅具有内因与外因关系、同时也具有内容与形式的适合与被适合的关系,而包容者生产关系相对于生产力则只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二者在层次上不具有等同、互换性和可逆性。尽管生产关系作为外在形式或外因,对生产力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即解放和破坏作用,但最终的决定作用是生产力。如果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成立,具有等同、互换和可逆性,奴隶主私有制和封建私有制能够灭亡吗?把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成立,当作生产关系也决定生产力成立,意在使生产关系能够作为“外在推动力”来“发展”生产力,“经济学家所以说现成的关系(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是天然的……永远支配社会的永恒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8页),以此来“发展”生产力,这样的逻辑才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五是混淆社会生产与社会生产力的概念,来“证明”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提出“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只有当它们在具体的生产关系的范围内以特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发挥作用之后,才能成为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把生产力的要素结合起来发挥作用时,不是成为社会生产力,而是成为社会生产及其不同的生产方式。生产力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力量,如劳动者、机器等都是既得的客观存在。社会生产离不开当时的生产关系,并不等于生产力离不开当时的生产关系,而且生产力往往力图摆脱束缚它的当时生产关系,代之以新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外因和生产力的不同存在形式,对生产力的发展表现为适合和依赖的关系,适合就解放生产力,生产就发展,不适合就表现为破坏生产力——工人失业机器闲置工厂倒闭,社会生产就受损失等。如果“结合起来发挥作用之后,才能成为社会生产力”,难道未发挥作用的失业的工人就不是社会生产力吗?不,它仍然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物质力量——社会生产力,并且只有失业者的存在,资产阶级才能加重对在业工人的压迫与剥削,他们闲置与浪费,不能说明他们不是社会生产力,只能说明生产关系不适合其发展,破坏了社会生产力。把社会生产离开生产力和当时的生产关系就不能存在,错误的说成社会生产力离开当时的生产关系就不能存在,以此“证明”生产关系是发展生产力的“动力”,这是一种不高明的“偷换概念”。我们看到农业生产力的主体农民,摆脱封建的土地私有制生产关系,由新的生产关系代替后,不仅存在而且存在的更好!

、生产力发展的内部动力

既然以上生产力发展的“外因论”是错误的,那么生产力发展的内部动力因是什么呢?生产力范畴是整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石,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它们都有各自的范畴、主体及其构成,是社会存在和发展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三个层次。生产力是人们征服改造自然的客观物质力量,包括主体劳动者、客体劳动工具。当生产力作为物质内容与不同的生产关系相统一时,构成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当生产关系作为内容与不同的上层建筑形式相统一时,构成不同的社会形态。在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内部,内容和形式的适合与不适合的矛盾,构成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运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进而决定上层建筑,那么,生产力又是什么决定的呢?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展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生产力发展的内部动力因是人的本质,生产力不过是人的本质不加隐蔽的明显的表现,表现为劳动者的体力智力和获取物质资料的能力,并且永不停息的与自然交换以获得吃穿用的物品,以满足自身和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否则人类不用说发展,根本就不能生存。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本质决定的,那么,人的本质又是什么呢?其实上面已经作了回答,它就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与劳动资料自身内部的矛盾性,使生产力永不停息的发展。既然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人的本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主体也是人,他们的本质表现又是什么呢?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发展的动力原因,都在于内因“人的本质”,不同的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主体(非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建立在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之上。无论非劳动者承认不承认,都是劳动者养活非劳动者。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客观物资关系,它们的总和构成社会经济基础,包括经济制度、经济机构及其主体经营管理者等,它发展的内部动力原因,在于它们的主体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表现为经济制度、经济机构对生产力各要素的组合关系,依赖于其组合的直接对象生产力而存在,是人的本质不公开的间接表现。不同生产关系的产生、发展与消亡,取决于适合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生存、发展的需要与否,当它适合生产力发展时,生产关系自身就得到发展,如果它长久地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时,就要被新的生产关系所代替,这就是原始公有制、奴隶主私有制、封建土地私有制等不断更替的社会发展规律。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机构和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法律制度、社会意识形态,及相应的机构设施及其主体人员,它发展的内部动力原因,也在于它的主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表现为政治制度、机构设施等,依赖于其内容生产关系而存在,它的生存、发展与消亡,取决于适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与否,当它与适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相适合时就发展,否则将迟早同生产关系一起被代替,这就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更替的社会发展规律。生产力是不依赖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而客观存在的物质力量。生产力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是被依赖和依赖、被适合和适合的关系,因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主体生存与发展,是建立在生产力的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之上的,没有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的劳动力与自然交换,他们就会饿死冻死,倘若他们要生存,也去与自然交换以获取生活资料时,包括落难的皇帝为了生存甚至不得不劳动时,他们就成为现实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了。人们认为腐败者和小偷“不道德”,就是因为他们要生存发展,既不愿意劳动,又不愿为劳动者服务,只有通过贪污、受贿、偷骗抢等手段占有劳动者创造的物质财富。当然也要进行具体分析,为什么在私有制条件下偷抢就泛滥呢?主要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脱离,下岗失业丧失劳动权利,从而失去生活来源与生存权利(人权),当生病等意外事件发生不能生存时,就被迫逼上梁山去偷去抢,这属于私有制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主体劳动者发展的制度犯罪,是对私有制的一种反抗形式,正所谓私有制(旧)社会使人变成鬼,公有制(新)社会使鬼变成人。这就是人的本质的作用,“人们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是不可抗拒的,以各种不同形式表现出来。但是,只有生产力才是人的本质的“公开展示”,而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等则是它的隐蔽的、不明显的、甚至是歪曲的表现。

有人根据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针对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认为人的本质没有真实的现实性,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依此提出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是浅薄而错误的。人的本质有真实的现实性——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宗教是单个的部分人的抽象物,而人的本质是一切人所固有的抽象物;现时存在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包括宗教、阶级关系、生产关系等,都是由人的本质引起的,是人的本质的间接表现。把人的本质显现出的社会性——“一定的社会形式”,说成人的本质是社会性或阶级性,其失误在于他们忽略了对“现实性”的理解,即一切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必然使人类表现出社会性,表现为分工协作以征服改造自然,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分为被适合和适合者、被服务和服务者。总之,凡现实性的即表(显)现出来的都是事物的现象,而不是事物的本质。人的本质表现为社会性,所以社会性就不是人的本质。

人类区别于一般动物的本质,不在于生存而在于发展,用劳动创造来满足人类生存与能动发展的需要。如果一个人只能生存,而没有能动发展的需要,那他就与吃了就睡的一般动物没有两样,并且只能生吃未经能动改造的自然食物,若谁一旦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没有了,作为人的本质消失了,他就不是人而是一具死尸了。人的本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自人类诞生脱离动物界的那一瞬间起,直到人类社会终止是不变的,只是具体的人表现各异,具体的历史时代生存与发展表现的程度不同。凡有劳动能力的人,分为劳动者、劳动者的服务者和劳动者寄生者。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创造物资财富,以满足自己和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主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如果建立在适合劳动者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表现为管理、教育、科学、卫生、治安、国防等,就为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的劳动创造自觉的提供服务和保障,劳动者应将劳动成果分配给他们一部分;如果作为劳动者的寄生者,他们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建立在对劳动者剥削、对劳动创造的破坏基础上,表现为投机、欺诈、以权谋私、掠夺、制假、剥削剩余价值,迷惑、压迫劳动者等,劳动者不仅不能供养他,还应强制将他们改造成为劳动者。

革命者、劳动者与剥削者本质相同,只是本质表现各异。一个没有私心大公无私的人,像白求恩、雷锋、王进喜、陈永贵那样,毫无自私自利之心,专门利人,不仅为自己的生存与发展,而且为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更好,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他们作为人的本质没有变,而且是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是人的本质的最高体现。一个剥削者也是人,他们作为人,其本质也没有变,他们也有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不同的是他们的这种需要,是建立在掠夺、剥削、蹂躏劳动者的基础之上,在《国际歌》中被劳动者称为“毒蛇猛兽”,是阶级社会人的本质的歪曲表现,是人类中少数人还没有脱离一般动物的兽性表现,“对现代资产阶级的发展来说,最可耻的是它还没有超出动物界的经济形式”,(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第191页)因此剥削阶级自然遭到大多数人的痛恨。历来的剥削者,把自己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建立在剥削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的劳动基础之上,是人的本质的反动与歪曲的表现——异化,因而是反人性的。

资产阶级及一切剥削阶级由于其立场和世界观的原因,以自己只为自己打算是为“为私”的,就把他自己的私心与人的本质“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等同起来,武断的推而广之,说“人在本质上是‘私’性的”,(刘军宁著《保守主义》第95页)如果劳动者是只为自己,那些剥削者能活一天吗?人间劳动者的苦难,就是剥削者的私心、私有观念及其私有制度作恶的结果。资产阶级把私有制和一切只为自己的行为,都说成是人的本质的“正确”反映,谁要反对私有制,提倡大公无私就是反“人的本质”,并使资产阶级的一切法律、制度、民主、人权等,都建立在“人性自私论”的基础之上,应该说剥削阶级的本质才是“私性”的。随着人们对人的本质的认识的深化并普及,堆砌在“人性自私论”基础上的整个资产阶级剥削理论之塔必将倒塌,成为被历史淘汰的渣滓!

生产力在人的本质驱使下不断发展,任何束缚阻碍它只能使它的发展经受曲折,终将在破除束缚它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后继续发展。如果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适合它解放它,为生产力的发展始终留有余地,生产力的发展就顺利,同时使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自身得到发展和完善。历史上由于劳动者的文化教育、阶级觉悟等,归根结底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劳动者很难推选自己的代表成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主体,剥削阶级处于对劳动者的统治地位,他们由剥削阶级的本性决定,不可能去自觉适合不断发展的生产力,并一贯的习惯的认为生产力落后,不适合他们剥削挥霍发财的需要,都要求由他们作为“外在推动力”来“发展”生产力,使生产力适合生产关系,其实都在束缚或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产生了一种压迫劳动者的力量。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阶级才能推选自己的代表,成为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主体,才有可能通过改革,自觉去掉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部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解放生产力,由公有制生产代替私有制生产、进而向全民所有制生产过渡,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

四、问题的严重性

我们是造汽车的,事物的内因与外因,犹如汽车与公路,公路的好坏将使汽车的速度或快、或慢、或翻车,但它永远不是推动汽车前进的动力;事物的内容与形式,犹如汽车的发动机、底盘、车身、电器系统与它们的结构形式——前后置发动机、左右置方向盘等,其结构形式最多使发动机功率得到有效发挥,不可能成为汽车前进的动力。虽然社会科学比汽车系统复杂得多,但它们都逃不出社会、自然、思维的发展规律——唯物辩证法。任何外因条件对内因虽然具有重要的反作用,但它永远不是内因的发展动力;任何结构形式只有在适合内容时,才能使内容的综合功能得以实现,而无法成为它的发展动力。生产力范畴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石,社会生产力是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客观物质力量,生产力发展的内部动力因是人的本质,在生产力发展动力上的各种“外因论”,提法不同其目的都是一个,力图找到“发展”生产力的“外在推动力”,以否定生产力及其内部动力因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它既不是什么“新论”,更不是什么“发展”,是从根本上动摇历史唯物主义的大厦,用旧的小资产阶级思想家蒲鲁东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假冒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搞乱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把无产阶级运动导向歧途!在这样旧理论指导下,中国能不出现严重的资本主义固有的社会政治、经济问题吗?

 

 

搞清《宣言》的“修改”事关党的命运

 

《共产党宣言》作为无产阶级奋斗的旗帜,1872年马克思做了“重要的修改”,是什么“过时”了,需要“修改”成什么?它是关系到无产阶级政党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

《学习时报》200073日、13日发表文章,《不固执己见,求创新发展》和《马恩思想中的一个重大转变》,对马克思恩格斯1872年提出《宣言》的“第二章末尾……已经过时了”“赞佩不已”,称马恩提出“第二章末尾提出的那些措施……这一段在许多方面都会有不同的写法了”是“重大转变”。然而他们赞佩的所谓“转变”是什么呢?文章说:“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也可以看到这种转变”,“在马克思看来股份公司的形式就是社会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的具体形式”,“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经过几十年的深入研究后,得出的一个成熟的但却被人们长期忽视的结论。”文章所指“马恩思想中的一个重大转变”是要转为股份公司,而且是成熟的结论。还倡导“新经济政策”等问题。对《宣言》在无产阶级“剥夺剥夺者”争得民主以后的措施,“有些地方过时”,“作某些修改”,确实被列宁称为“最重要的一点”,“重要的修改”。对《宣言》这么“重要的修改”,到底马克思列宁要修改什么、修改成什么呢?对此必须有清晰的认识。

第一,对《宣言》“修改”什么?马克思恩格斯1872年在德文版序言提出,“个别地方本来可以做某些修改”,“第二章末尾提出的那些革命措施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现在这一段在许多方面都应该有不同的写法了”,“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过时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28~229页)具体就是对第二章末尾“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的某些措施,“没有什么特殊意义”“有些地方已经过时”“做某些修改”。

第二,是不是“第二章末尾的那些革命措施”都过时了?马克思恩格斯是针对《宣言》的“个别地方”做某些修改,而且是“第二章末尾提出的那些革命措施”,这一段在许多方面并非全部过时,只是有“不同的写法”而已。所谓“过时”要“修改”,是由于大工业和无产阶级的政党组织的发展,增加生产力总量与相应的措施不是不重要,而是摆在无产阶级面前有比这更重要得多的任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重要的程度不同,所以原来的那些任务与措施就显得过时,应该有不同的写法而修改。

第三,为什么“第二章末尾的那些革命措施”显得过时了?马克思恩格斯首先肯定《宣言》的基本原理整个说来是“完全正确的”,只是在具体措施上,“由于最近25年了来大工业已有很大发展而工人阶级的政党组织也跟着发展起来,由于首先有了二月革命的实际经验而后来尤其是有了无产阶级第一次掌握政权达两个月之久的巴黎公社的实际经验,所以这个纲领有些地方过时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29页)这些具体措施需要有不同的写法而修改。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指出,“马克思认为对《共产党宣言》必须做的唯一‘修改’,就是他根据巴黎公社社员的革命经验做出的。……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过时了’。”(《马恩列斯〈论巴黎公社〉》第430页)

第四,第二章末尾的那些措施要“修改”成什么?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特别是公社已经证明:‘工人阶级不能简单的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29页)列宁对此强调:“马克思的意思是说工人阶级应当打碎摧毁‘现成的国家机器’,而不只是简单的夺取这个国家机器。”“‘摧毁官僚军事国家机器’这几个字……简要地表明了。”“总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巴黎公社的这个基本的主要的教训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所以他们把这一点加进《共产党宣言》,作为重要的修改。”(《马恩列斯〈论巴黎公社〉》第431430页)然而马克思要“修改”成什么具体的措施呢?列宁在“用什么东西来代替被打碎的国家机器呢?”一节中说,“在这方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着重指出的公社所采取的措施:取消支付给官吏的一切办公费和一切金钱特权,把国家所有公职人员的薪金减到‘工人工资’的水平。……对一切公职人员毫无例外地实行全面选举制并可以随时撤换,把他们的薪金减低到普通‘工人工资’的水平,……这些措施关系到社会的国家改造,即纯政治的改造,但是这些措施只有同正在实行或正准备实行的‘剥夺剥夺者’的措施联系起来,也就是同变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公有制的措施联系起来,才会显示出全部意义。”(《马恩列斯〈论巴黎公社〉》第436~437页)公社的措施直至成为适合“最小村落的政治形式”。这里有一星半点“修改”“转变”为股份制的痕迹吗?

第五,围绕马克思对《宣言》“重要修改”的歪曲早已存在。列宁说:“非常值得注意的正是这个重要的修改被机会主义者歪曲了。《共产党宣言》的读者,大概有十分之九、甚至有百分之九十九是不了解这个修改所包含的含义的。……摧毁官僚军事国家机器’这几个字,已经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在革命中对国家的任务问题的主要教训,简要的表明了。而正是这个教训,不仅被现时对马克思主义所做的流行的考茨基主义的‘解释’完全忘记了,而且被它公然歪曲了。”(《马恩列斯〈论巴黎公社〉》第431~432页)被称为全国唯一专门以‘讲学习’为宗旨的报纸及作者们,这里有哪一点要“转变”为搞股份制呢?对这一“重要的修改”是“不了解”,“忘记了”还是“公然歪曲”呢?这是在用“正确的理论引导人”吗?

第六,文章说:“在马克思《资本论》也可以看到这种转变”,即“股份公司的形式就是社会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的基本形式”。我们再看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是怎么讲的,“向股份公司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资本论》第3卷第497页)文章作者不仅忘记了对《宣言》修改的是“国家问题上的最重要的一点”,而且公然把马克思关于对国家问题的“重要修改”,“修正”“转变”为搞股份公司,这样的“创新”真使那些老修正主义老机会主义者瞠目结舌!

第七,实践证明,不论是“不了解”“忘记”还是“歪曲”马克思的这一“重要的修改”, 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对无产阶级运动的背叛,必然导致社会主义的失败,必然遭到历史规律的惩罚。苏联的垮台就是苏共长期忘记了马克思对《宣言》这一“非常重大意义”的修改,搞所谓的“土豆烧牛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放弃“摧毁官僚军事国家机器”,导致无产阶级的政权丧失,卫星上天红旗落地,资本主义复辟,经济发展最终也成了软道理,东欧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因此无一例外的失败了。如今我们党内有人歪曲马克思对《宣言》的“重要修改”,追随考茨基主义者,走马克思要修改的“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及其措施的路,还要坚持错误“死死的扭住经济中心不放”,这是谁在固执已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己见呢?

第八,其实这种歪曲早已在恩格斯的预料之中,由于“马克思和我……都把重点首先放在从作为基础的经济事实中探索出政治观念、法权观念和其他思想观念以及由这些观念所制约的行动,而当时是应当这样做的。但是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为了内容而忽略了形式方面,……给敌人以称心的理由来进行曲解和歪曲,”(《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第553页)还指出“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的决定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 (《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第499页)并自我批评说,“在这方面我们两个都有同样的过错。”(《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第553页)这就是有人习惯于讲“经济事实”,忽视以至于否定适用于“最小村落的政治形式”的思想来源,并最终“给经济的发展造成巨大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鼓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人们,是谁在错误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呢?

第九,关于文中推崇的“新经济政策”。列宁在无产阶级初掌政权的1920年底,到1922321日俄共(布)11次代表大会止,实行了一年多的“新经济政策”,它依靠的对象是工人阶级,“提拔成千上万的普通劳动者……到更高的职位上去……组织自下而上的检查,即真正群众的检查;要一面指导工作,一面向那些有知识的人(专家)和有组织大企业经验的人(资本家)学习。”(《列宁选集》第4卷第538页)是在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控制下,利用资本家的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当时的“新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国有租给私营、国家与资本家合作经营和由国家调节的自由贸易等)形式,把小生产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是“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特殊经济政策。(《列宁选集》第4卷第524584页)这与当今依靠少数特权阶层或所谓精英,利用已经建立的社会主义“新经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过渡到“旧经济”即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国有租(承包)给私人经营、国家与资本家合作(资)经营和国家基本无调节的自由贸易等,倒退到落后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分散的小生产私有制的所谓“改革”,原理上哪一点和“新经济政策”有相同之处呢?(参见《列宁选集》第4卷第503~684页)更重要的是,列宁把实行“新经济政策”称为“退却”,在一年多后“停止退却”时列宁说:“应当指出这一年得到了哪些主要的和根本的政治教训,以便从这一年中学到一点东西,正确规定我们下一年度的政策。”(《列宁选集》第4卷第616页)在总结“新经济政策”的第三点政治教训中,特别指出国家资本主义,“就像一辆不听使唤的汽车,虽然有人坐在里面驾驶,可是汽车不是开往驾驶者要它去的地方,而是开往别人要它去的地方,不知这个别人是谁,是秘密的、不合法的、天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人,还是投机者和私人经济资本家,或者两者都是,总之,汽车不完全按照甚至常常完全不按照掌握方向盘的那个人所想象的那样行驶。这就是在国家资本主义问题上我们要记住的主要之点。”(《列宁选集》第4卷第628页)我们那些可爱的“理论家”“改革家”们,为什么无视这些政治教训?难道你们就是列宁说的那些投机者和私人资本家吗?随着社会发展,当时的“新经济”已经变成“旧经济”情况下,刻舟求剑式的、不顾时间条件的变化,教条的搬用所谓“新经济政策”,已造成大批公有制企业倒闭、工人失业、农民负担加重、黄赌毒泛滥,为什么不能象列宁那样总结教训“停止退却”呢?是谁思想僵化固执己见,以“创新”为名,行复旧之实呢?

苏联共产党长期“忘记”“歪曲”马克思对《宣言》关于国家问题的重要修改,最终导致了苏共垮台苏联解体。对《宣言》“重要的修改”,这个事关无产阶级政党的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方向性问题上,有人信口雌黄执意歪曲,我们的党能听之任之吗?

 

             

       ── 纪念《共产党宣言》发表150周年

 

《共产党宣言》的核心是所有制问题,阶级斗争不过是劳动者和剥削者,围绕保持和改变现存私有制、完善公有制和复辟私有制,在理论与社会实践上的冲突。《宣言》指出:“在所有这些运动中,他们都特别强调所有制问题,把它作为运动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当时的发展程度怎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5页)并把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阶级斗争与公有制是无产阶级运动的手段和目的的统一,而党内外的资产阶级及其自由化分子,都把公有制作为“改革”突破的最终目标,围绕所有制问题,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从来没有停止过。无产阶级如果放弃达到目的的手段——阶级斗争,那是空想社会主义,私有制不会消灭,公有制不可能实现,即使通过阶级斗争实现了公有制,也还要复辟!放弃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手段,以使资产阶级在无设防的情况下消灭公有制复辟私有制,是新老修正主义的手段与目的的统一!共产党就是领导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消灭私有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政治集团。公有制是劳动者在协作的基础上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经济制度。历史上迄今有两种公有经济制度,一种是原始社会后期的劳动者公有制,另一种是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公有制。”(《资本论》第1卷第832页)取消阶级斗争必然导致取消公有制,使共产党失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在公有制这个无产阶级运动的基本问题上任何似是而非,都将使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实践走向邪路,造成重大损失!

公有制,首先是劳动者共同占有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区别于出资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股份制,也区别于“全民”或“全体职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共产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其次,是不同范围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范围,决定着公有制的程度和范围。如果一个企业的生产资料是全国范围的劳动者创造并上缴的利润形成的,这个企业就是全国范围的公有制企业,即该企业的劳动者代表全国劳动者的意志行使所有权,创造的利润上缴为自己服务的国家经济机关。如果一个企业的生产资料是全乡的劳动者创造的财富即上缴的利润形成的,这个企业就是全乡范围的公有制企业,该企业的劳动者代表全乡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行使所有权,利润上缴为自己服务的乡经济机关。公有制企业不是“国家企业”和“乡镇企业”,而是全国范围或全乡范围劳动者的公有制企业,这些企业既不是国家政府机关的,也不是乡镇政府机关的。因为社会主义的国家或乡镇机关都是劳动者的“工具”,它们只不过是为劳动者服务的办事机构,“国家”或“乡镇”只在范围上有意义。试图把不同范围的公有制企业,说成是“国家企业”和“乡镇企业”,就是在似是而非中模糊企业的公有制性质,为不同范围协作的劳动者个人共同所有转化为“国家所有”埋下伏笔。第三、是协作的劳动者个人共同占有也区别于单个的劳动者个人占有。第四、这种共同占有是通过公有制企业中劳动者的先进分子,组成的共产党组织,领导企业全体劳动者实行的共同占有,即组织劳动者推选出能体现劳动者根本利益和意志的经营者,行使所有权,授予经营权,从而实(体)现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性质。在社会主义时期,共产党及其组织如果不能具体地组织领导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就不是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共产党从她诞生起,就宣布“消灭私有制”,为实现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而奋斗,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共产党的整个历史使命就是“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向共产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

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是公有制企业区别于其他所有制企业的根本标志。在公有制企业内劳动者不可能人人都来领导这个协作,实行共同占有。在企业内的各个组织中谁能代表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与意志来实行这种占有呢?共青团只代表部分青年,妇女组织只代表女职工,工会(工人联合会)只代表部分工人,他们都是群众性组织,而不是劳动者的先进组织,尽管他们在企业中具有重要作用,但都不能承担领导作用。国家各级政府机关都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工具”,只有服务职能,处于服务地位的工具——国家,怎么可以代表或者领导它的主人呢?阶级、政党和国家的关系是,政党代表本阶级的利益与意志,使用“工具”——国家,为自己所代表的那个阶级服务。只有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组织,代表着工人阶级运动的发展方向,代表着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才有资格组织领导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在公有制企业没有党组织的具体领导就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公有制,就像股份制的企业没有董事会就没有实质意义上的股份制一样。

任何事物的质都是通过不同的形式表(体)现出来的,公有制企业的性质主要是通过三种形式体现实现的。一是企业党组织,领导本企业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按工人阶级的用人标准和程序,推选并任免他们企业的“管家”──厂长经理,直接行使所有权,完全体现公有制的性质。这种推选决不是资本主义所谓的自由推选,对于非劳动者同样可以参加推选和被推选,但必须按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标准进行推选和被推选,使一切有利于工人阶级的人为自己的阶级服务。就像占人口少数的资产阶级那样,非资本家阶级可以参加选举,但必须按照资产阶级的标准进行选举,资本主义从来就没有过“自由的选举”,如果有自由那就是在资产阶级标准范围内的自由。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在生产关系领域推选生产关系的主体(经营者)的民主,与资产阶级的仅仅在上层建筑领域的少数人的民主相比,这就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的根本的首要的民主,是任何资本主义无法做到的“完全的民主”,因此“没有一个最民主的国家是完全民主的,”(《列宁选集》第3卷第427页)除非消灭资本主义制度。二是企业党组织按无产阶级的标准不经过广大劳动者推选,直接任免“管家”,劳动者间接的行使所有权,这种形式不完全的体现了公有制性质。三是政府机关委派经理与厂长,在企业党委领导下经营管理企业,在象征意义上体现了公有制的性质。无论哪种公有制的体(实)现形式,一旦失去共产党组织的领导,劳动者群体就是一盘散砂,就无法体现自己的整体意志,就会失去前进的方向。即使是职工(代表)大会如果没有党的组织来领导推选任免经营者,一般是无政府的自由主义或宗派主义的表现,体现的是包括劳动者、劳动者的服务者和劳动者的寄生者在内的混合型意志。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制只在共产主义的全民所有制下才有实质性意义。

公有制企业的党委代表工人阶级的意志,组织劳动者推选任免自己企业的经理(厂长),是体现公有制性质的根本形式。如果公有制企业的党委,不能组织劳动者任免自己企业的厂长经理,就像私有制企业的资本家不能任免自己工厂的经理、就像在国有企业中政府不能任免自己的厂长、就像地主不能任免自己的管家、就像股份制的董事会不能任免自己的经理一样,只能表明在逻辑与理论上的荒唐与幼稚!劳动者及其意志的代表党组织、出资者及其意志的代表董事会和私人资本家他们都是不同所有制的所有者,在不同时期都具有国家和企业的所有权和主权。对于小到厂长经理,大到国家的总统总理,他们都是为所有者服务的“管家”,只具有经营管理权,只在所有者的授权范围内才有代表权。被工人推选任免的尽管有非工人,一般是工人的代理人,被上级或官僚资本家提拔任免的尽管是工人,一般是上级或官僚资本家的代理人,谁任免这些“管家”,一般情况下这些“管家”就对谁负责为谁服务,否则他将被罢免。可见任免“管家”的权力就是所有权,就是当家作主的权力。任何企业所有制的一般性质取决于当家作主的任免经营者的“当家人”的身分,一个企业的“管家”即厂长(经理),如果是由劳动者推选并由劳动者意志的代表——党组织任免的,这个企业就是公有制企业;如果一个企业的“管家”是由董事会任免的,这个企业就是股份私有制企业;一个企业的“管家”是由资本家个人任免的,这个企业就是资本家私有制企业;同理一个企业的“管家”是国家机关任免的,这个企业就是国有制企业。公有制企业的党委一旦失去了对“管家”的任免权和领导权,这个企业就失去了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公有制性质,就成了私有制或其他非劳动者所有制了。

没有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者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放弃或削弱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的领导,就是放弃或削弱社会主义公有制。目前,像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那样公开反对党组织的领导还很少,其主要手法还是隐蔽的曲折的削弱以致取消党组织的领导,以达到消灭公有制的目的。第一种手法是把党的领导抽象化,即抽象承认党的领导,具体的否定党的组织对公有制企业的领导,“只要在全国有党中央领导,具体公有制企业就不必要,搞点保证监督就行了”,结果党组织落了懒,少数人捞了钱,工人阶级遭了难,就像原苏联的戈尔巴乔夫一样,取消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实体的具体领导,在企业实行不要党委领导的厂长负责制,使苏联共产党的领导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只具装饰作用的“绣花枕头”,最终导致苏共垮台苏联解体!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具体的,“辨证法的基本原理是: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列宁选集》第1卷第507页)作为共产党组织的领导,如果只在抽象的整体上坚持党的领导,在具体的每一个公有制单位的党组织,不能领导或不让领导实行自己为之奋斗的公有制,那就具体的放弃了党的领导,同时也改变了公有制单位的性质,也就具体的否定了无产阶级运动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资产阶级企图变公有制为私有制的基本点,就是从反对企业党委对“管家人”的任免与领导开始的。反对共产党组织对公有制企业的领导的第二种形式或“理由”,是“党委领导效率低下论”。建国初期他们说“外行不能领导内行”,当我们党逐步成为经济建设的内行后,又提出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造成生产紊乱,背离了现代化生产的客观要求,要取消党委领导只要“管家”负责。八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里面,长期以来就实行着党委的集体领导制,或者说得完全些,党委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期战争的经验,证明了这个制度对于部队是有利的,它并没有妨碍部队的军事指挥。”(《邓小平文选》第218页)难道过去的战争出现过紊乱和低效了吗?难道指挥现代经济建设问题比指挥战争还紧急吗?相反,在“改革”中不要党委领导,只要“管家”负责制,出现的问题首推“经营管理不善”,已使大批企业亏损负债或倒闭,“管家”负责制的推行,不仅没有改变现代化生产的效率低下与管理紊乱,反而日趋恶化。客观事实说明不要“党委领导”,只要“管家”负责的制度,背离了公有制企业现代化生产的客观要求,奇怪的是还不能改变,原因就是“不符合中央精神”,(《求是》97年第16期第11页)这里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到哪里去了?在对待无产阶级运动的基本问题这个试金石上,试问它还是不是共产党的中央?这样的人还是不是共产党人?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生产经营需要统一指挥的厂长负责制,但决不是所有(占有)权就属于厂长经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所有者——任何资本家都没有这样做,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者——劳动者能这样做吗?取消共产党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就在根本上取消了共产党存在的价值,对这样反马克思主义、反共产党、反科学社会主义的修正主义者及其理论,工农兵大众难道能够任其存在危害社会吗?

既然以上两种形式否定公有制企业党的领导都是错误的,那么过去公有制企业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确实存在有效率低下等问题,原因又是什么呢?首先,过去的公有制具有不完全的公有制性质,表现在国家机关任免经营者时,一部分被任免的厂长(经理),不是本企业劳动者心目中公认的出类拔萃者,没有能力管理好企业,或者因立场的原因不真心为劳动者服务,劳动者及其党组织不能随时任免,使企业缺少活力。有的“管家”还提出“党委决定,让厂长去负责,造成权力与责任不对等,有权的人没责任,负责任的人没有权”,把责任推给企业党组织!劳动者及其代表党组织与厂长经理的关系,是主人的代表与管家的关系,管家的责任与权力是为主人服务,主人的代表的责任与权力是任免管家,他们之间怎么可以责权对等呢?以致造成所谓“核心”与“中心”谁大的既荒唐又无聊的争论!难道比尔·盖茨任免的经理,可以和比尔·盖茨的权力对等吗?一些“管家”还把自己能力与立场的原因,造成的企业活力不足,并且不排除有的经营者企图贪污会被主人随时罢免的恐惧心理,以权力与责任不对等为借口,窥视所有权,变“管家”为“当家”的主人。相反,一些“管家”借“改革”已实现了“权力与责任的对等”,企业的活力又怎样呢?带趋势性的倾向是,亏损负债增加了,原公有制企业因经营管理更加不善,而数以千计的倒闭了。其次,表现在国家经营即“国营”,对公有制企业的统管,使企业的生产、交换和分配,以及企业的发展统包了原料供应、产品销售、技术投资和生产发展,即国家政府机关代替公有制企业经营,使一些企业的经营不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而缺少活力,制约了部分企业的生产与发展。政府不是企业,作为劳动者阶级“工具”的政府只能适合企业经营为企业服务,一般不宜代替企业经营。

不是公有制而是某些“国营”和国家任免“管家”的不完全的公有制,影响了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活力。可是,当政府的这种代替经营即“国营”感到力不从心,使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活力受到某些限制时,确实需要改革。但是,一些“改革理论家”们却站在非工人阶级的立场上,错误的归咎于“党委领导的公有制”。并用南辕北辙地错误理论指导“改革”,保持由国家政府来任免公有制企业的“管家”,同时宣布取消公有制企业党委对“管家”的领导,这时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者的先进组织──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革”成了国家机关任免的厂长负责制,劳动者的公有制企业就在这一质点变成了国家所有制,即变成了非劳动者所有的没有资本主义的国家资本主义所有制。特别是在取消党委领导的“改革”之后,这些“管家”们又以“政企分开”为由,“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受委托的“管家”──厂长(经理)或租赁承包国有企业的私人资本家们,享有“占有”企业财产的实际权利,这时的公有制成了事实上的私人所有制。自九二年将“公有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起,企业的性质就一步一步的由公有国营,到国有国营,到国有私营,到私有私营,实现了公有制向私有制转轨的“软着陆”,与前苏联的“硬着陆”相比,只是使公有制企业改变性质或倒闭的快慢的不同,这种“改革”由于违反了公有制企业发展的规律,原来公有制的企业随着“改革”向私有制的转轨,就呈趋势性的滑坡,甚至倒闭!这不是公有制造成的企业滑坡,而是在取消和削弱了企业中党组织的领导,改变了公有制性质才出现的整体滑坡。举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旗帜,把实行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改革”,“涂上社会主义色彩”,造成原公有制企业大面积滑坡、倒闭和工人失业,并有意使许多人形成错觉,以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不行,倒不如搞私有制”,这种手法如果不是他们理论上的无知,就是有更险毒用心的修正主义者。打着公有制的招牌,改变公有制的性质,都起着党外国外资产阶级无法起到的作用!

深化公有制改革的过程就是在企业消灭共产党组织。随着公有制向国有制、国有控股合资制、私有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的党组织就由企业的领导者——“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为厂长负责制时的“保证监督”者,进而控股合资时“还要不要党委部门就成疑问”,再经国有股减持,只要资本家取得51%的控股权,就是资本家当家作主的私有制企业,因为任何资本家决不会允许他的企业内存在“消灭私有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政治集团——共产党组织”,企业的党组织被披着共产党外衣的“改革家”们就这样消灭了,有的政工干部忧虑的说,“我们从事的改革是在自掘坟墓”。倘若企业党组织要继续在私有制企业存在,它必须叛变,去帮助资本家发展私有制,消灭公有制,尽管还披着共产党的外衣,但已成为事实上的私产党,而非共产党组织了,这是另一种消灭。

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存在的意义,主要是用战争的手段,组织领导广大劳动者争得民主,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主义时期共产党组织存在的意义,主要在于用争得的民主为手段,组织领导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在企业内行使所有权,组织推选并任免经营者,这就是党对经济建设的具体的政治领导,并且要像过去在战场上那样,毫不犹豫地去适应市场、占领市场,在市场上战胜资本主义私有制。但是我们的党组织却具体的放弃了对经济建设实体公有制企业的领导,只起“保证和监督”作用,由于具体的放弃党在公有制企业的领导,自己的“主力军”让“别人”来负责或领导能不出问题吗?致使自己的阶级基础被“别人”当作“资源”配置成为雇佣奴隶,致使原公有制企业呈趋势性滑坡直至大量倒闭!

党中央在此严峻时刻提出“寻找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事关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命运。然而,什么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呢?“实现”是使之成为事实,“公有制”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在协作的基础上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经济制度,其实现形式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在协作的基础上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使之成为事实的形式。公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相对于生产力是形式,相对于上层建筑是内容;公有制作为内容时,无论它的表现还是实现形式,都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公有制、股份制、国有制与私有制同属于生产关系范畴,了解辩证法内容与形式起码知识的人应该知道,它们同属于内容不能互相实现,而是互相代替的关系。“形式”是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和组织,公有制是劳动者在协作的基础上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必须由劳动者阶级的先进分子——党的组织领导相适合,才能实现公有制的两要素──劳动者对生产资料占有的统一。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上层建筑领域无产阶级政党在企业中的组织,领导劳动者推选经营者,行使所有权,使劳动者在协作的基础上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成为事实,这就是共产党组织对公有制企业的政治领导!寻找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就像“找真理”的寓言那样,一个人历经磨难寻找“真理——公有制及其形式”,回家一看,“真理”原来就在“谬误——国有制及其形式”的隔壁,它就是企业中的共产党组织,领导劳动者推选经营者,行使所有权。公有制是现代最现代的企业制度,改国家政府机关提拔厂长经理制,为企业劳动者推选厂长经理制,就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者历经磨难寻找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实行共产党组织在企业的领导,这就是对《宣言》的最好纪念!